相信萬物皆波的保誌隆一樣,迪·傑相信萬物皆震,任何事物都有其特有的律動,說節奏也行,畢竟他是搞音樂的。
可是把節奏和格鬥融合到一起,那理查德·梅耶就是個繞不過去的人:卡波耶拉並不是他創造的,也沒有因為他獲得多大的榮譽,但是因為他,出現在了世界各地,幾乎每一個城市都有孩子在玩兒。
理查德·梅耶門徒遍地,桃李滿天下——這不是形容,事實如此。
同樣的,另一個新秀達克·金也不容小覷,同樣講究節奏律動,身體的協調性,也是舞蹈的武道。
這兩人都在洛杉磯。
如果說梅耶對格鬥,對節奏理解更強,達克·金就強在姿態,純粹的舞蹈張力在格鬥中給人帶來的震撼無以倫比。
至於迪·傑,他的音樂性在三人中是最強的,梅耶隻懂得和卡波耶拉融合的比較好的那些部族音樂,即使有新音樂出現,他也隻是借用,完全沒有原創能力,甚至在音樂賞析上,他也體會不到什麽藝術性。
也就是說這哥們除了角度獨特,他聽音樂和任毛不懂的小白聽歌是一個等級的。
達克·金原創能力有,但是不強,而且他主要做曲子,歌詞全靠臨場現編——當然,人家不叫現編,叫Free Style,好像還挺有格調的。
然而迪·傑不太看的上,因為對於一首歌來說,精美的歌詞是相當重要的一部分,那是內容,如果沒有歌詞隻有曲子,就隻有內涵,沒有內容——內容人人都能懂,內涵?嗬嗬。
說好聽了是一千個人眼裏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說糙點兒不就是夏姬八猜,猜完了來個Free Style。
作為一個享譽世界的音樂人,他不接受粗製濫造臨時救場的音樂,或許能有經典,但這種經典,傳不下去:
現場帶上氛圍就是很好的,而離了現場再聽,人們很難確定那到底是音樂還是在有伴奏的罵街。
達克·金原本是不接受迪·傑的批評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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