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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來,我頭一次這樣勇敢地,放縱地回想那已經遠去的一切一切三年了,我對他的回憶與思念雖非一朝一夕,卻如同磐石無轉移。
人在年輕的時候,十八九歲的時候,總會遇到那麽一個人,說不上哪裏好,卻無人能代替的了。
十八歲那時候的季來茴,又怎麽能例外。
第一次見到林默的時候,我就知道,我不算燦爛的人生裏,少不了這個人。
黑色的高三階段,所有的同學都在忙著備戰高考,而林默卻莫名其秒的不知從什麽地方轉到了我們學校。
剛到陌生的環境,跟所有同學都是陌生的,坐在他前麵的我,當然也不可能一開始就熟悉。
可是,就算不熟悉,也不能那般見外。
當我友好的回過頭,笑著說:“你好,我叫季來茴。”
他卻回我一句:“名字叫什麽無所謂,但請不要把你的頭一直來來回回。”
當時憋紅的臉上,除了委屈再也看不到任何的表情。
他隻不過是長的好看點罷了,可是我也不醜,我不是對帥哥沒有免疫力,我隻是對他那雙清澈的眼睛有點想入非非頻頻的回頭,隻不過是想和他的眼神多些對視的機會,從而達到靈魂的共鳴。
誰知,靈魂還沒來得及共鳴,人家卻已經連共鳴的機會都不願給我了。
若是那時候就打了退堂鼓,想必就沒有後來的季林之戀,有時候總會慶幸,堅持了該堅持的。
不管林默怎麽排斥我,我行我素的行為不曾有任何的收斂。
某次考試的時候,因為是我的弱科,我不得不頻頻回頭,看一個答案抄一個答案,一邊抄一邊還再想:“這家夥成績怎麽這麽好。”
起初,林默對我的抄襲也隻是皺皺眉頭。
到最後,因為我回頭的頻率已經嚴重擾亂了他的思考,他不得不忍無可忍的猛拍了下桌子。
頓時,滿教室的人啊,四十多雙眼睛齊唰唰的掃向我。
臉皮就算再厚,也沒理由不紅到脖子。
經曆了考試的抄襲事件後,終於讓林默對我忍到了盡頭,他找了班主任,要求調位子。
班主任說好的位子都有人坐,他便默默的拎著書包坐到了教室的角落。
整整兩個星期,我再也沒有辦法越過重重人群,去尋找那雙自認為能與我靈魂產生共鳴的眼睛。
直到有一天,我也拎著書包去了角落。
把自己的臉皮練的厚厚的,隻為了他能成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那個人。
真正讓林默對我改***度是在學期已經過了一半的時候。
那時候已經是冬天了,林默在請假三天後終於回了學校,我不明白,一個總是請假的人,沒道理成績還能那麽好。
身後不斷傳來的咳嗽聲一直揪痛著我的心,那顆情竇初開的心啊,一直在問:“他怎麽感冒了……”
第二天我便帶來一盒感冒藥,回頭遞給了林默,誰知他並不領情,看都不看就走出了教室。
“我欠你錢啊!”被他無視的態度氣的差點發瘋,怎麽會有這種人,就算是鐵石心腸的人,也會被我的堅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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