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3/3)

係越少越好,牽扯的年月係越短越好,切勿追究陳年老賬,以致激起豪紳團結,甚至勾結敵人反我”。妥協已經到了連從前的紳吏不道德的貪汙欺占行為盡量少予追究的地步。在鄉村的層麵,吸收這些原精英進政權,通過正常的選舉程序顯然是行不通的,這裏,更是需要黨出麵做工作(往往越是村裏的小地主,從前的村政權頭目,其道德素質越差,越是沒有人緣,而一方知名的大紳士,即使出於麵子,往往也比較愛惜羽毛,注重自己的名聲),這樣一來,民主的程序也就沒法再多講究了。然而,實行“三三製”,在當時被視為是實行民主之舉,不僅中國共產黨自己這樣認為,國內大多數輿論也是這樣認同的。1942年11月間,著名記者和出版家鄒韜奮來到新四軍蘇中根據地,在考察了一個月以後,他寫信給陳毅說:“過去十年來從事於民主運動,今天才在實際中看到了真正的民主政治。”他還興奮地對友人說:“敵後抗日民主根據地是全國最理想的地方。我所憧憬的民主自由,在共產黨領導下的敵後抗日根據地實現了。”鄒韜奮的意見在當時是頗具代表性的,這表明,以非民主的方式實行“民主”,並沒有多少人會在意它的“非法性”,對民主程序的漠視,已經成為中國的一種特殊國情。有一個故事似乎很耐人尋味,1942年8月,謝覺哉在《解放日報》上寫了關於邊區“大選”的文章,提到了“還政於民”的說法,毛澤東馬上寫信給他,說這種提法不妥。在毛澤東看來,根據地政府本身就是代表老百姓的,是民的,所以用不著“還政於民”。事實上,包括選舉在內的“政”,是不可能真正還給民的,為了追求政權的更廣泛的代表性,必須對“政”要有一定的控製,盡管這種控製可能會比較的溫和,比較有人情味,容易讓人在不知不覺中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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