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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共產黨人對實現變落後的農業國為先進的工業國、為把中國建設成為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堅定決心和必勝信心。毛澤東這個預見,表達了中國的經濟建設如同中國革命那樣,必須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精神,中國的興盛相信是可以計日程功的,駁斥了國內外反動派散播的種種悲觀論調。
隨後,劉少奇於1949年6月在《關於新中國的經濟建設方針》的報告提綱中,對於這個重要問題作了進一步的闡述。他說:解放戰爭快要結束,“今後的中心問題,是如何恢複與發展中國的經濟。”我國是一個產業落後,發展又不平衡的大國。“經濟建設對於我們黨是一個新的問題”,共產黨領導之下的中國,應該怎樣和采取什麽方針去發展經濟呢?劉少奇認為,首先應當明確“新民主主義經濟是一種過渡性質的經濟。”它主要由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小商品經濟和半自然經濟,這五種經濟成分所構成的國民經濟。此外,還有一些純粹的自然經濟,但意義不大。無產階級領導之下的新民主主義國家的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居於國民經濟的領導地位,決定著中國將來的發展前途。因此,新中國的經濟建設方針:“必須以發展國營經濟為主體。普遍建立合作社經濟,並使合作社經濟與國營經濟密切地結合起來。扶助獨立的小生產者並使之逐漸向合作社方向發展。組織國家資本主義經濟,在有利於新民主主義的國計民生的範圍以內,容許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而對於帶有壟斷性質的經濟,則逐步地收歸國家經營,或在國家監督之下采用國家資本主義的方式經營。對於一切投機操縱及有害國計民生的經營,則用法律禁止之。這就是說,在可能的條件,逐步地增加國民經濟中的社會主義成分,加強國民經濟的計劃性,以便逐步地穩當地過渡到社會主義。”其次應當明確今後中國的經濟建設必須反對以下兩種錯誤傾向:一種是資本主義的傾向;另一種是冒險主義的傾向。“我們必須在今後的經濟建設中,經常地進行兩條戰線鬥爭,反對上述兩種傾向,以保證正確的經濟建設方針的貫徹執行。”顯然,新中國的經濟建設方針,是我國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轉變過程中所應當采取的正確方針。
這個方針的製定和實施,使舊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經濟結構從根本上改變過來,通過新民主主義經濟內部的矛盾鬥爭,逐步把它改造成為社會主義的經濟結構。這就是說,貫徹執行這個方針,改革舊製度,重新組織中國的經濟結構,以實現中國社會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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