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廷:這樣喪權辱國的條件,中國無法接受,應強烈抗議。王正廷、曹霖生得到指示後,即說服顧維鈞、施肇基。由於曹霖生早年去美國人小學、中學、大學讀書,都得到顧維鈞的幫助,同顧維鈞私交甚深,他的夫人施美珍又是施肇基的侄女。於是,顧維鈞、施肇基都站到孫中山的立場上來。他們會同王正廷,根據孫中山的指示,促使陸征祥再向和會提出強烈抗議。
中國駐日本公使章宗祥與陸征祥是朋友,當時正在日本談判山東鐵路合同。為使其經手進行的賣國勾當順利進行,他力圖影響陸征祥遷就日本在和會所提的條件,於是回北京,與交通總長曹汝霖、幣製局總裁陸宗輿密商,擬把顧維鈞、王正廷調回,由章任代表,並麵見徐世昌,主張照簽巴黎和約。徐世昌初步同意,準備電告陸征祥。5月3日,報紙報道中國在巴黎和會上的外交失敗,全國人民無比憤慨,5月4日,北京學生到天安門廣場集合後遊行示威,每人手執小旗,上書“外爭國權,內除國賊”“取消二十一條”“還我青島”“懲辦賣國賊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等字樣。隨後漫卷全國,爆發了轟轟烈烈的“五四”愛國運動,迫使北京政府不得不轉變態度。
與此同時,孫中山根據各界人民愛國運動的形勢,指示王正廷、曹霖生拒絕在巴黎和約上簽字。王正廷、曹霖生先說服顧維鈞、施肇基同意拒簽,後來魏宸組也主張拒絕簽約,他們向陸征祥進言不應在這喪權辱國的巴黎和約上簽字,以免遺臭萬年。
1919年6月28日,中國代表團以陸征祥為首,包括代表顧維鈞、王正廷、施肇基、魏宸組,發出拒絕在巴黎和約上簽字並辭去代表職務的電報給徐世昌,並通電各參戰國家,說明拒絕簽約的理由。巴黎和約在凡爾賽宮簽字時,中國代表拒絕出席。他們給徐世昌發去電文:“和約保留簽字,我國對山東問題,自5月26日正式通知大會,依據5月6日祥在會中所宣言維持保留之後,迭向各方竭力進行,迭經電呈在案。此事我國節節退讓,最初主張注入約內,不允;改附約後,又不允;改在約外,又不允;改為僅用聲明,不用保留字樣,又不允。不得已改為臨時分函聲明,不能因簽字而有妨將來提請重議。豈知時至今午完全被拒。此事於我國領土完全及前途安危關係至巨,祥等所以始終不敢放鬆者,固欲使此問題留一線生機,以免使所提他項希望條件生不祥影響。不料大會專斷至此,竟不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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