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大王子(2/3)

,胡吃海塞了起來。


一隻手拿著豬肘,一隻手還要把雞腿往自己嘴裏塞。拎起酒壺,直接打開上麵的蓋子,當水咕嘟咕嘟的灌了起來。


說真的,如果不是男人身上的氣場,和那張白淨的臉,秦風還以為麵前這個人是十幾天沒有吃過飯的流浪漢呢。


男人吃的最多的便是肉了,秦風便隻撿了些沒有遭受毒手的素菜和糕點吃了些,隨後付了錢,便先離開了。


對於秦風的離開,男人倒還是有了些表示,放下了啃到一半的豬蹄,然後把嘴裏的東西一下子咽了下去,說到,


“多謝兄台的飯菜,以後有緣再會。”


聽到這話,秦風心道,再會幾次我的錢都要被你吃完了。


不過看著男人清澈的雙眼,還是笑著敷衍了一句,“有緣再會。”


離開酒樓,秦風自然是往西城那邊去了,既然知道了屍體的所在,他現在自然是迫不及待的想要拿到手了。


比丘國的國都算不上多大,從酒樓到西城步行的話也就小半個時辰的路程。


相比於之前所在的中心部分的繁華,西城哪裏完全可以配得上荒涼二字了。


別說是商鋪酒樓了,就連住戶都隻有零零散散的幾個,道路上長出了半人高的雜草,都沒有人去清理。


不過荒涼歸荒涼,對於秦風來說卻是天大的好事。


畢竟王子就算是再怎麽不濟,他的府邸都要顯眼的多。而現在西城隻有零零散散的幾戶人家,更是讓王子的府邸一眼就能被尋得見了。


秦風再次搖身一變,化作一隻蒼蠅潛入了王子的府邸。


這裏雖說是王子的住宅,和皇宮卻還是沒得比的,秦風隻花了一炷香的時間,便在書房找到了那位大王子。


不過大王子雖然說是找到了,但妖怪的屍體卻是翻遍了了整個府邸,秦風也沒有找到。


沒辦法,現在他也隻能另尋他法,待在大王子的身邊,等他去看那妖怪的屍體,再一同跟過去。


但這一等便是一個下午。


整個下午,這大王子就沒有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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