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公司承諾把你打造成影視歌綜多棲藝人,每年最少為你製作一張專輯,一部電影或電視劇,若幹綜藝節目。
第六條,鑒於你自身的才華,你可以自己寫歌或創作影視劇本,但是作品版權歸公司所有,公司會額外支付你創作費用。
第七條,公司會為你舉辦一場簽約儀式,並支付給你五百萬的簽字費。
第八條,簽約後,你需要完全服從公司的安排,違約金是簽約後你獲得收益的兩倍。
大致就是以上幾點,如果你有什麽不同的意見,可以直接提出來,我們再商量。”
蘇易仔細聽完星空的條件,即使他本就沒有簽約的打算,難免還是一陣失望。
這完全就是賣身契啊,雖然比之前的條件好了不少,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年限縮短了三年,還給了500萬的簽字費,聽起來非常的誘人。
簽字費一般可是當紅明星過檔跳槽才有的待遇,蘇易目前來說還是一個新人,這樣的條件一般人根本就不用想,立馬就答應了。
不過對於蘇易來說就是毒藥,經紀公司又不是傻子,先支付這麽多錢肯定要把錢賺回來的。
而蘇易目前原創的網絡短劇和歌曲都成了爆款,很明顯星空也是看中了蘇易的創作才能,目的就是蘇易所有作品的版權!
作品版權歸公司所有,蘇易要是答應就是傻子,他腦海中的作品可是他的立身之本,豈是區區500萬可以相比的。
蘇易搖搖頭道:“黃總應該知道我有一個個人工作室吧,我的經紀業務目前都是由工作室負責的。”
黃茹點頭笑道:“據我所知,你的工作室就是你跟幾個同學搞得吧,目前作品就一部網劇,公司可以出一百萬把你的工作室買過來,而你的同學也可以簽在公司。”
蘇易聞言一愣,沒想到星空還有這個打算,把自己的工作室一鍋端。
“算了吧,我是不可能放棄工作室的,而且我是不可能把我的作品版權交給公司的。”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