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每日為名利權而爭鬥不休,欲望無止,滋生更多的貪嗔癡,迷惑了本真的智慧。
“你宋叔走了之後,這幾天躲在這裏,我想了很多。曾經,我們也是意氣風發,豪情萬丈,心懷夢想,對未來充滿了期待和希望。隻是時間匆匆,再回首已是半百之身,做很多事情,總覺得差了點意思,頗有點欲買桂花同載酒,終不似,少年遊的意思。隻記得宋天歌以前說過,故鄉青綠色的麥田裏,散落著一個個小土丘,那裏住滿了人,有的剛剛翻過新土,有的已被風雨和時間踏平,千年土地八百主,田是主人,人是客,總有一天,我們彼此都好再見麵的,人生的盡頭其實就是重逢。”
楊逍眼前一亮,有些遺憾的回答:“聽你這麽說,宋叔這個人,滿豁達的。”
“的確如此,很多事,他比我想得開。我們三個兄弟,隻有老羅一個完成了結婚生子,老宋和我打了一輩子的光棍,人生終究算不得圓滿。不過,見到了你,我是打心眼裏感到高興,也更加明白了一些道理,也許,這就是我們的緣分吧。”
也許人生的最終意義,就是一代又一代血脈的傳承。
這句話,趙清凡並沒有說出來,而是拿出了背包裏的胡木盒子,遞給楊逍。
“打開。”
楊逍聞言,也沒多想。
幾秒種後,他的呼吸都變得有些急促。
盒子裏裝的,正是那宋天歌為之付出生命代價的血珀。拳頭大小的有機寶石,晶瑩剔透,經過了預處理後,更是顯得頗為不凡。
就算楊逍這個門外漢,也能鑒定,麵前的這顆石頭,絕對是件難得的寶物。
手上握著上億的資產,楊逍並不在乎,這顆大寶石的經濟價值。真正讓他無比在意的,卻是寶石中心的那隻酷似蚊子的昆蟲。
能夠在琥珀裏,保存得如此完美,簡直就是自然界的奇跡。那得是怎樣的巧合,才能讓造就這樣絕美的意外。
獲得異能之後,他曾經就幻想過,若是得到遠古生物的血脈基因,那麽就真的太逆天了。
要知道,變身成一隻老虎,與一隻霸王龍的區別,可不是一星半點。
隻是,那些曾經的設想,現在居然真的有可能實現,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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