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服我是拿不出來的,你們想要我們怎麽做?”
沈柏拿出在他們來之前,冥王遞給他的一份合同:“明晚已經擬定好新的合同,如果你同意上麵的條件的話,我們之前的合作還可以繼續。如果不同意也沒有關係。並不是隻有你才能跟我們達成協議。”
能像他一樣的人,不是少數。就拿彭氏一族來說,他們的珍珠鋪開了幾千年都和地府處於友好合作的狀態,從未發生過違約之事。
clean不行還有下一家,壓根就不擔心會缺乏合作的人。
季嶼氣笑,用食指的指腹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鏡框。他又恢複了之前溫文爾雅的模樣。
把文件袋裏的合同抽出,他一頁一頁仔細查看上麵的內容,合同一式兩份。冥王已經將他的章應蓋在了上麵,且簽署了名字。就等他們這一邊簽上名字,蓋上印章後即可生效。
或許是真的有恃無恐。
合同書上麵的條款,條條都十分霸道。
且不說說他每個月要給地方交付多少孤魂野鬼,單論他們要連續十年必須要為地府無條件的配合鬼差逮捕逃出地獄的惡鬼。
大家都是有各自的任務在身的人,怎麽可能有那麽多時間去配合別人做另外一件事?
就離譜!
“沒有遊說的餘地了嗎?”季嶼還想在商量商量。
他知道自己一直是弱勢的一副。
這次談判應該是雙方管事的人來的,然而冥王卻派了兩個小鬼差。
態度就擺在這,擺明了是覺得是否能和他達成協議也無所謂。
也是,換位思考一下他也能明白冥王的心情。
假設他發現有人在利用他的資源去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心裏麵也會不爽,但表麵上又不好直接撕毀盟約,故此,會采用其他的方式、手段,去結束這一切的合作。
明盞萱看季嶼盯著合同發愣,皺眉拿過,眼睛才掃到第一條的條款,一下就抑製不住脾氣。
“你們地府也太霸道了,每個月我們都要交付一百隻遊魂野鬼,怎麽可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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