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果和影響則是巨大的。幾乎所有人都長了"柯南"眼,全是一臉"真相隻有一個"的先知表情認定我和李致碩是殺人凶手。
都不用說上庭給法官審了,連警察局的掃地阿姨都這樣認為……早上在我半夢半醒之間,我聽到打掃的阿姨在走廊裏說:"你曉得吧?那個拋棄精神病女友的男老師李致碩?他真狠的下心啊!為了那個小他10歲的女學生,他竟然把自己女朋友推下樓殺了。"
另一個掃地阿姨附和著說:"是呐是呐!我昨天看到那個李致碩的爸爸來警局了,他爸爸還打了他一耳光呢!"
"我要是生這麽個狼心狗肺的兒子,我幹脆掐死他算了。"
"是呐是呐!要我的話,我也掐死他。"
我哭笑不得。
被關在看守所裏三天,外麵的人我是見不到的。李致碩和燕飛來是什麽情況,我更是一概不知。警察局的看守全都拿我當殺人凶手看待,更是不給我個好臉色。除了審訊,沒有人跟我多說一句廢話。我吃了睡睡了吃,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送飯的警察狀似好心的勸我:"小姑娘,你還是坦白交代的好……你就不怕你男朋友都把罪名推在你身上?"
"不可能,"說李致碩把罪名全都扛下來我信,但要說李致碩把過錯都推在我身上,我不信:"他不會這麽做的。"
警察歎氣:"你小小年紀懂什麽?我在警察局裏呆的年頭多了,為了推卸責任,夫妻反目的多了去了……別說我沒提醒你,你男朋友家來頭可大,說不準什麽時候,就讓你當替罪羊了。"
我咬著麵包,決定不理他。警察再次歎氣,收起托盤離開。走之前他不忘再次感慨:"這該如何是好,年輕輕的……"
別人說什麽我都不信,我一直堅信李致碩會帶著我從警察局出去。前兩次他都可以,我相信第三次李致碩依舊可以……但是我沒想到,第三天的時候,卻是淩輝來接我的。
見到淩輝辦理手續簽字,我眼淚立馬下來了。我不敢置信的問淩輝:"是你給燕飛來錢了,還是李致碩去認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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