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可能,是可能性很低。另外,他的血液裏含有安眠藥的成分,不足以致死,但劑量超標,他死前服用的安眠藥劑量有點大,這可能是造成他猝死的原因之一。”
違和感從這裏才開始出現。
可我思來想去,也沒有找到蹊蹺的地方,尤其是法醫給出的屍檢報告。除了不明原因的猝死之外,這份屍檢報告似乎沒有其他的解釋。
出於保持懷疑的理由,我沒敢輕易下決定,而是去呂明浩的公司進行了一番調查。當然,我沒有調查出誰有謀殺的嫌疑,事實上他的死幾乎不可能存在被謀殺的可能。不過,我還是有了一個新的發現。
呂明浩的主管特意問過我,他的屍檢報告和死亡證明什麽時候能下來。
法醫那時其實已經開具了屍檢報告和死亡證明,隻不過沒有進行最後的交接。我問他為什麽要特意問這個,呂明浩的主管告訴我,呂明浩投了保險,並且是多種保險。主管在得知呂明浩身故後就粗略算了下,他的保險支持理賠的部分保額達到了三百萬。
他投保的時間是一年前,而受益人,則是呂明浩的妻子,張瑩。
這其實並不能算是什麽蹊蹺的地方,呂明浩本身就是一名保險推銷員,他購買保險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蹊蹺的是他購買保險的時間。
我查到呂明浩和張瑩的結婚時間,巧合的是,他們正好是在一年前剛結的婚。仔細推算了一下,他購買保險的時間是在他們結婚後的第十五天。
剛剛結婚,呂明浩就買了保險,而這之前他雖然是保險推銷員,卻從來沒有購買過任何一種保險。
當然,這也可以解釋為呂明浩因為麵臨結婚而深感責任重大,從而購買保險來保障一旦出現意外後的生活,但對於高額理賠的多份保險,以呂明浩一家的資產而言,又顯得過於奇怪。
我詢問過他們的經濟條件,兩個人隻有呂明浩在上班,並且業績不是很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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