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前夫(2/2)

誰來往?她又能和誰來往呢?不都是那些渣滓!”郭誌軍有些激動,眼睛瞪得很大,在本來消瘦的臉上顯得十分突出。


“婊子養的!”這是湖北的省罵,郭誌軍嘀咕的聲音很小,但元辰聽見了。


老沈曾給元辰講過,刑警會對真凶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感應,無論這個人怎麽偽裝,隻要和他一對眼,就能察覺出這個人是不是心底藏著秘密。在辦案的時候,刑警們都會不由自主地把自己代入案犯的角色,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或多或少地會和凶手產生一種莫名的神交。


當然,盲目迷信這種感覺極容易造成冤假錯案。老沈一再告誡元辰,刑警可以以此為參考,但所有的執法行為都必須圍繞著證據鏈進行,這是原則也是根本。


郭誌軍就讓元辰產生了這樣的感覺——他總覺得這個郭誌軍沒那麽簡單。


“那 2 月 6 號晚上,你都幹啥了?”元辰這個問題像是對郭誌軍宣戰。


“沒幹啥,看電視,吃飯,睡覺。”


“和誰看的電影?吃的飯?睡的覺?”逼問十分關鍵,很多嫌疑人都是在被逼問的過程中露出的馬腳。


“小武,我外甥。”郭誌軍回答的很平靜,像是料到會有此一問。


根據通話記錄顯示,凶殺案發生的時間應該是在 10 點到 12 點之間。蘇媚最後一個通話結束的時間是在晚上 9 點 20 多,從最後一個電話亭到案發地的距離不到半個小時。而郭誌軍的住處,離這個電話亭步行隻要 5 分鍾左右。


如果打電話的那個人是郭誌軍,在時間和空間上,他是有殺人條件的。這個推測在 5 分鍾後,被另一個詢問室裏的小武推翻。


小武說,當晚 8 點半,舅舅郭誌軍從外麵回來,手裏拎著酒菜,兩個人吃了一頓簡易的年夜飯,喝了 10 瓶酒,又看了一會兒春晚的小品。大概在 9 點多的時候,郭誌軍嫌春晚太沒勁就催促小武和他一起睡覺。


小武迷迷糊糊的時候被郭誌軍搖醒,他還專門看了一下牆上的表,那時是 11 點 55 分,郭誌軍說自己睡不著覺,叫小武陪他喝酒。他倆一直喝到淩晨 2 點,爛醉後,二人倒頭就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


案發時間段應該是在 10 點到 12 點,但小武的證詞則證明了郭誌軍當晚 8 點到次日淩晨 2 點一直在自己家裏。郭誌軍在刑警隊待得有點兒不耐煩,嚷嚷著叫警察們快放了他,元辰胸口有些堵得慌,感覺自己走進了一個迷宮,每條路看起來都能通往出口,但他走來走去卻一直在原地打轉。


2 月 17 號,在放了郭誌軍後,元辰打了個車準備回家住一宿。


在車上元辰才想起來,他距離女友給他的下達 10 點前必須到家的最後通牒,已經過去了將近20 個小時,更加要命的是,女友在那個通牒過後,再也沒撥打他的電話。這說明,她這回是真的發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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