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長搖頭說:“青羊鎮成立至今,隻發生過兩起搶奪案,沒有搶劫案。”
(注:1、搶劫罪表現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製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而搶奪罪表現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使他人來不及反抗;2、搶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而搶奪罪隻侵犯了財產權利。)
瘋哥來了興趣:“案卷資料呢?我們想看看。”
所長說紙質卷宗已經交到分局了,網上能看到電子卷宗,等會就帶我們過去查閱。
我問:“死者有沒有仇人?”
所長說道:“祿玉山我接觸過,人挺不錯的,沒聽說與誰有過節啊。”
“他是本地人嗎?”
所長點頭:“是。”
從辦公室出來,瘋哥安排我和文心給潘興邦三人分別取一份筆錄,他則與蔣子去查看那兩起搶劫案的資料。
因為有了懷疑,在問歐朗與巴元化時,我們用不同的提問方式問了些相同的內容,他們的回答都是互相印證,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在表情方麵,既沒有反常的鎮定,也沒有過分的緊張。
一番訊問下來,我們徹底排除了他倆的嫌疑,隨後分局刑警隊傳回的轎車檢測報告顯示,車裏也沒發現他們進入過的痕跡。
通過對潘興邦的詢問,我們了解到加工廠是五年前建成的,最初規模比現在小一些,除了兩個老板和潘興邦,隻有兩個工人,後來工人數增加到了六個,褚老板又配了個司機,剛好是十人,之後人員雖然有出有進,但總數一直維持沒變過了。
現在的十人當中,隻有褚老板和潘興邦是外地人,褚老板城裏有房子,鎮上也有房子,兩邊住,潘興邦房子在城裏,每天開車上下班。
其他人都是青羊鎮的,隻不過有的住在鎮上,有的住在附近的村裏。
文心特意問了去年離職的六名工人情況,隻有兩人還留在鎮上,另外四個都出去打工了。
提到這事,潘興邦像是想起了什麽:“你們剛才問我祿玉山有沒有仇人,我記得去年降工資時,他去做工人思想工作的時候,幾個工人一起罵過他。”
“那兩人既然覺得加工廠的工資低,怎麽離職後又沒去外麵找活幹?”
“這個……不好說,他們是倆兄弟,還是你們自己去他們家裏看吧。”
潘興邦欲言又止的模樣讓我很好奇,再問他卻始終閉口不說,似乎有些顧忌。
詢問結束,潘興邦帶著兩個工人離開了派出所,走之前留下電話,讓我們有需要就通知他,廠裏一定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祿玉山被殺一案。
出了審訊室,我和文心打算去找那倆兄弟問問當時的情況。
我沒見到瘋哥,就給他打電話,得知他和蔣子看了案卷後,正在去其中一名搶奪違法人員的家中。
讓我意外的是,這人竟是倆兄弟之一。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