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裏麵的東西時,我兩眼瞪大,隻覺喉頭發緊,袋子裏有三樣東西——一部手機,一塊手表和一個錢包。
我把袋子拿到瘋哥麵前,他低頭看了一眼,臉色也變了。
“裏麵是什麽?”蔣子手持執法儀,為了保持穩定性,不能上前來湊熱鬧,看到我與瘋哥的表情,他好奇地問。
“元辰,拿出來。”瘋哥吩咐我後,就先走出了廁所。
婦人似乎真的不知道袋子裏是什麽東西,臉上仍舊是茫然的表情,文心在旁邊扶著她。
我們一行人走回到飯館裏,期間蔣子一直跟在我身邊,鏡頭就沒離開過我手中的塑料袋。
執法儀錄像,在搜集固定證據的同時,也能保護辦案民警,因為這樣能防止嫌疑人誣陷民警對證據動了手腳。
瘋哥找來了一張報紙,將其鋪在一張桌子上,然後讓我把袋子裏的東西一件一件地拿出來擺在報紙上。開始搜查前,我與瘋哥都戴上了專用手套,不會在證物上留下指紋。
我點了點頭,把袋子放在桌上,先拿了手機出來,這部手機的牌子和型號與祿玉山被搶的那一部完全相同。
我嚐試著開機,沒有反應,看來是沒電了。
這時,婦人驚呼道:“這,這不是我們的!”
我看向瘋哥,他示意我繼續,我又拿出了手表,它同樣與祿玉山被搶的款式相同,婦人臉上的神色更慌了。
手表完好無損,上麵的秒針還在轉動著,我對比了一下,與現在的時間相同。
我放下手表,最後拿出了錢包,表麵上的LOGO仍然與祿玉山被搶的錢包相同,錢包裏沒有錢,有好幾張卡,我從中抽出了一張身份證,正是祿玉山的。
看到手機和手表時,婦人隻是不停念叨著東西不是他們的,此時看到祿玉山的身份證,婦人已經說不出話來,急得又哭了出來,臉色也是慘白。
“全是祿玉山的?”文心輕聲問了句。
沒有人回答,其實文心也不是在問,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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