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一下(2/4)

電話給這事說了,估摸著父母心裏可能有點想法,所以沒催著他們做決定,就說想好了給他說一聲,他好回韓飛。


鄭父鄭母呢,說實話是不樂意的,隨母姓就不說了,倆人也沒什麽倒插門的說法,但是過繼就有點那什麽了吧?好好的我家又不是養不起孩子,幹嘛要我家孩子過繼給別人?再說了,一般過繼都是同族之間,哪有妹妹給哥哥過繼孩子的。至於立碑這個事,也不一定非得以女兒名義,外甥女給沒有子女的舅舅立個碑,現在也很常見了。


夫妻倆都覺得孩子媽那邊家裏有點亂,光看這個隨誰姓就看出來了,花樣還挺多,一般人家哪有這麽多事。


“算了算了,就當隨外公姓好了,先把證辦下來,至於過繼那個事,女孩子也不走族譜不進祖墳,我們同不同意其實沒什麽用,人家隻是知會一聲罷了,咱就別折騰了。”已經折騰三回的鄭父認輸,現在隻想趕緊把家庭關係注冊簿和出生證明辦好。


事有輕重緩急,鄭父鄭母覺得鬧起來那就沒完了,法律都說了可以隨母姓,隻能調解罷了,跟媽姓還是跟外公姓,那有什麽區別哦。再說倆孩子呢,也沒全都要走,就當一家一個,挺公平的。


父母同意了,鄭允皓就給韓飛回複了,然後隔天,他就收到了出生證明的拍照版。


“……”


難怪古往今來為了權力爭的頭破血流,這也太方便了吧!


至於這裏麵到底有什麽彎彎繞繞,鄭允皓沒深究,到底是別人家的事,誰家還沒個厲害的親戚了?


說起來這趟是韓飛動用的人脈關係才辦成事,中間勢必要交換些利益,這些如果她不做,鄭允皓就得找關係,找關係哪有不付出代價的,總結下來還是他占了便宜的。


鄭允皓把出生證明的拍照版發給了經紀人,公司這邊需要用,孩子的事越快解決越好。雖然這中間勢必要炒作一波帶節奏,但已經是最優方案,無論對他個人還是對組合亦或者是對公司,先發製人掌握主動權都是最有利的。


不過母親那一欄怎麽是趙嘉樂?


“趙嘉樂是誰?”鄭允皓一頭霧水。


“我。”


“你不是叫韓飛?”


“曾用名。”


“……”這家人好奇怪,名字改來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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