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一次成功的輿論營銷(1/3)

陸詩詩說了一句改變自法國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的話,直接到崔元給鎮住了,然而這隻是開始,更多的名言如約而至。


“法律如果不講道理,即使延續時間再長,也還是沒有製約力的。(愛·科克)”


“法律是為了保護無辜而製定的。(愛略特)”


“我們像鷹一樣,生來就是自由的,但是為了生存,我們不得不為自己編織一個籠子,然後把自己關在裏麵。(博萊索)”


……


每一句都有振聾發聵的效果,崔元的眼睛越來越亮,他感覺自己已經觸摸到了法律的真諦,領悟到了法律存在的意義。


“醍醐灌頂,振聾發聵,如夢方醒。”


崔元歎道:“我自詡為整個越國最懂法之人,今日方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人,原來我竟是這般淺薄。”


“放心吧,奏折交給我,我還嚐試著說法一些人,雖然勝算很低,但隻要做了便問心無愧。”崔元表態。


“奏折先不急,等我們先把輿論造起來。”薑鈴和陸詩詩已有了行動計劃。


“何為輿論?”崔元感覺自己今天就像是剛入私塾的學生,實在無知。


“所謂輿論,指的是社會中相當數量的人對於一個特定話題所表達的個人觀點、態度和信念的集合體,它是社會心理的反映。”陸詩詩是個背誦的高手,此刻說起輿論的定義來信手拈來。


“不懂……”崔元搖搖頭。


“這麽說吧,大多數人都認為這個人是奸臣,而那個人是忠臣,這就是輿論。”薑鈴解釋道。


“原來如此!那就靜候佳音了。”


約定保持聯係後,薑鈴和陸詩詩便離開了崔府。


“班長,你說我們想的那個法子真的有用嗎?”


“應該沒問題吧,有些道理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


當天,薑鈴和陸詩詩就展開了行動。


她們行動的靈感來自於漢代的緹縈救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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