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寧偉(3/4)

挨打挨慣了,誰讓寧偉多管閑事,現在自己的男人被打傷了,部隊必須給個說法。


完全沒想著,如果當時寧偉選擇見死不救,被打傷甚至打殘的就是自己,而自己反咬恩人一口是,會不會斷送恩人的前程。


就這女人的醜惡嘴臉,難怪鍾躍民說:我終於明白她為什麽挨揍了,這娘們是欠揍,我也想揍她了。


而最後,經過一輪艱苦的談判,事情終於解決了,由地方政府斡旋,部隊賠償了一大筆錢。


就這那女人還不滿足,Q提出兩個額外的條件:一是要把住房翻新,二是要部隊給寧偉判刑。


寧偉的好心,換來的卻是恩將仇報。


生活就是這麽諷刺,好人沒好報,後來連帶著“好人”這兩個字也變成貶義詞。


後世的社會上到處充斥著負能量,到處都是“小畜生保護法”,“老壁燈保護法”,犯罪的講人權,受保護,受害者被反告,被處罰,好像法律不是為無罪的人服務的,反倒像是給犯罪的人提供便利的。


好在部隊分得清,寧偉判刑的事兒,那女人沒能得償所願,畢竟,寧偉是見義勇為,隻不過是力氣使大了,如果真給寧偉判刑了,那以後軍人誰還敢見義勇為。


寧偉的命運,就這樣改變,最終部隊宣布寧偉複員。


當時的寧偉雙手抱頭,沮喪地坐在桌子前,一聲不吭,連裏的兄弟你一句我一句地替寧偉抱不平,寧偉突然大哭:連長、指導員,我求求你們,替我像上級說說,別讓我複員,哪怕不提幹,留在部隊繼續當兵我也願意。


像寧偉這種貧苦出身的孩子,在那個年代,當兵是最好的出路,也隻有在這條路上,寧偉才能憑借自己的真本事,替母親爭光,替自己謀一個好前途。


但這一切,都灰飛煙滅了。


轉業後的寧偉,開起了小飯館做生意,不過寧偉這個人沒讀過幾天書,再加上性格孤僻,也不是做生意的料兒,飯館經營的搖搖欲墜,最終倒閉轉讓。


寧偉又想做一些外貿生意,便找鍾躍民幫忙,借用50萬作為公司的注冊資金進行驗資審核,就在寧偉的公司通過審核,準備向鍾躍民歸還這50萬時,命運再次捉弄了他。


寧偉遇到了人生中第二個大惡人———胡大鵬。


在這個中學同學的蠱惑下,寧偉沒有向鍾躍民歸還這50萬,而是把錢全部給了胡大鵬,去搞投資。


盡管很猶豫,但是寧偉卻還是信了這同學,把錢給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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