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女子可否休夫?(1/3)

第41章 女子可否休夫?


魏紫等到比賽結束,在場外找到玉合歡。


她略一屈膝:“多謝玉老板。”


玉合歡握著團扇,好奇地打量魏紫。


半晌,她道:“那日江邊,你從左老板手裏買下酒樓的時候不是挺厲害的?怎麽今天被你婆婆當眾欺負,你也不知道反抗?”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我的難處, 三言兩語解釋不清楚。”


玉合歡輕嗤:“我最瞧不起伱這樣的姑娘,不瞞你說,凡是經我之手牽線搭橋的新婦,臨出嫁前我都會告誡她們,她們是嫁到別人家,而不是到別人家當牛做馬, 如果在婆家受了欺負, 一定要反抗。在我看來,婚姻不是逆來順受就能和和美美, 相反,有時候敢於爭取,夫妻之間才能相敬如賓。”


魏紫聽著這番話,越發敬佩起玉合歡。


玉合歡才十五六歲,生意就做的那麽好,見識也這麽了不得。


她道:“玉老板對我朝的婚姻律法定然了如指掌。”


“自然!”玉合歡驕傲地抬了抬下巴,“凡是與婚姻、戶籍相關的律法,我每一條都能倒背如流。”


魏紫想著蕭淩霄那個負心漢,道:“重婚罪,該當如何?”


“《戶婚律》上說:‘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 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 徒一年半, 女家不坐。各離之。’”玉合歡搖著團扇,“也就是說, 男方停妻再娶, 服苦役一年;女家知道他有正妻卻仍舊將女兒嫁給他,減一等處罰。如果是欺騙女家成親, 那麽男子服苦役一年半,女方不論罪,可解除婚姻關係。”


魏紫道:“那原配呢?”


玉合歡從團扇後麵露出一雙眼:“原配仍然是原配呀。”


魏紫愣了愣,不禁緊緊絞住手帕。


也就是說,就算她將來告發蕭淩霄停妻再娶之罪,她也仍然得和他綁在一塊,隻要他不休妻不和離,那麽她這輩子仍然要做他的妻,仍然要跟他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她仍然要孝順他的爹娘,她辛苦賺的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甚至就連死,她也得在墓碑上留下他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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