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淺紅(六)
胡尊一邊審著合同一邊回複道:“我對‘修改權’有異議。作者的署名權和修改權是歸類在人身權當中的。任何剝奪或限製作者對已轉讓作品進行修改的行為都是違反《著作權法》及其立法精神的。我方不能認同。”
盧錫望了蔡律師一言。
蔡律師自知理虧,點頭道:“修改權可以刪除。胡律師還有問題嗎?”
胡尊耐心翻閱完三方合同,附在文心瀾耳邊道:“桂馥老師,這是買斷合同,今後這部作品以後產生的商業價值都與你無關了。8萬的價格有點低了。50萬以上的買斷版權才有運營的意義。我可以幫你改為分成合同,寧肯分配比例少一些,也要盡量爭取衍生分成。”
“不用了,謝謝。”
文心瀾果斷拒絕,轉而朝眾人笑道:“千裏馬常有,伯樂不常有。之前我寫了十年的網文無人問津,快快視頻是第一家願意買我版權的公司,我心裏真的非常感激。所以這次不管多少錢我都願意賣,也希望以後還能有繼續和快快視頻合作。”
盧錫肅然起敬,“桂馥老師真是爽快人!期待我們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最後,胡尊與兩位律師修改了幾項細節,合同最終畫押簽字。
自此,文心瀾成功賣出了人生的第一部作品。
*
出了咖啡店,文心瀾與胡尊漫步在江邊。
“胡律師,今天真的謝謝你啊,要不是有你在,我被人賣了還幫別人數錢呢!”
胡尊惋惜道:“8萬塊錢的買斷真的太低了,我至少能幫你談到28萬。”
“有舍才有得。今天總算踏出了第一步。我手頭十幾部作品呢,以後還會寫更多,不差這一本。”
“很羨慕桂馥老師爽朗的性格,但您應該清楚,您的行情不止於此。”
“我哪有什麽行情?我隻是個寫了十年都沒簽約的小透明。”
“以前是,但以後不是了。桂馥老師,普通作家簽約是不需要快快視頻和萬蜂律師出麵的。現在都是電子簽、郵寄簽,或者隨便派一個小運營或小助理就能應付。可他們為什麽今天為了一個僅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