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說了幾句之後,鍾母這才安靜下來。
法官又敲了一下錘子:“開庭!現在有請原告律師陳述案件事實。”
原告律師姓於,是個精明的中年男人。
他站了起來,用非常平和的語氣說道:“我是原告的律師,我的當事人狀告葉蘭女士謀殺了她的兒子鍾炳輝博士。鍾炳輝博士和葉蘭女士是生意場上的合作雙方,葉蘭女士因為發現鍾炳輝博士在鑽石大米的合格證書上對她有所隱瞞,還有征地問題的處理上有矛盾,雙方起了衝突,導致葉蘭女士憤怒之下誤殺了鍾炳輝博士。以下是我們所提供的證據,請法官大人過目。”
法官將這些證據資料一張張看了下來,與此同時,這些證據也用投影儀投到大屏幕上,讓旁聽的人們也能看到,以示公正。
這些證據全都是鍾炳輝和葉蘭這次合作的生意有關的,比如說征地問題,鑽石大米的合格證書問題等等。
通過這一係列證據,所有人可以看明白的兩件事情就是:一,鍾炳輝是個人渣,明明是個生物基因學的博士,卻做著坑合作夥伴和坑華夏同胞的事情;
二,葉蘭被鍾炳輝騙得很慘,矛盾很深,因為憤怒而失手殺人是完全正常的事情。
方秋不禁暗暗佩服對方律師,他把鍾炳輝抹得越黑,葉蘭殺人就越有可能被座實。
當然,最關鍵性的證據還是法證提供的指紋證據,那個凶器上帶有葉蘭的指紋,葉蘭想賴都賴不掉。
看完這些證據之後,法官微微點了點頭:“被告律師,關於原告所控訴的罪狀,你的當事人有什麽要說的?”
謝少妃十分冷靜地說道:“所有一切矛盾衝突都隻是主觀推測,法庭上隻講究證據。我現在有個證人可以證明殺人凶器上的指紋並不是我的當事人在當天留下的,隻要殺人凶器上的指紋有問題,我的當事人就不是殺人犯。”
所有旁聽的人們不禁點了點頭,原告律師弄出那麽多東西出來,無非就是想證明葉蘭殺人是符合情理的,可是真正決定性證據就隻有一樣:凶器。
隻要證明凶器上的指紋有問題,那所有的指控全都是沒有意義的。
原告丁律師說道:“那就請被告律師拿出證據。”
“我有證人。”謝少妃道,“法官大人,我申請讓我的證人出庭。”
法官點了點頭:“好,請證人出庭。”
寧婭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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