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點了點頭:“可以,你也上庭吧。”
方秋也走到證人席前,朝著對方律師微微笑道:“丁律師,你覺得這個證人的供詞可信嗎?如果這個證人的供詞不可信,那就讓她下去好了。”
所有人不禁翻了翻白眼,心裏都在鄙視方秋。
都什麽時候了還玩這麽幼稚的遊戲,傻不傻?
丁律師一臉嚴肅地說道:“我覺得這個證人的證詞可信,所以我想聽聽方先生如何替自己做辯護。要知道,做偽證的罪可不輕,特別是殺人案的偽證。”
“好,你覺得這個證人的證詞可信就行。”方秋打了個響指,“那我有兩點需要說明:第一,這張支票上肯定沒有我的指紋,我絕不會承認這張兩百萬元的支票是我用來收買證人的。”
丁律師說道:“不留指紋並不代表不是你給的,也許你早做好了脫身的準備,拿支票的時候沒有留下指紋。”
“是的,沒指紋並不代表我沒拿過,啞鈴上有我姐的指紋也不代表她真的用這個啞鈴砸死人啊!”方秋繼續說道,“寧婭,我還想問的是,我姐到底買了這個啞鈴沒有?”
寧婭搖了搖頭:“沒買。”
這個寧婭沒辦法說謊,因為商場賣出去的物品都有票據存根,真要賣出去了,商場的電腦裏麵會有底,一查便知。
方秋笑道:“既然沒買,她又怎麽會用這個東西做凶器?”
“在我這兒沒買,說不定在其他地方買了。”寧婭非常淡定地說道,“這種啞鈴又不是隻有我所在的雲貿商場這兒有。”
“好,就算你說的是真的。”方秋轉過身來,麵對著法官,“現在我想請問法官大人,你覺得一個正常女人會把一個啞鈴放在隨身的包裏當作凶器?”
法官愣了一下,隨即搖了搖頭:“理論上不會,不過如果存心殺人又想要誤導人那就不好說了。”
“存心殺人的話還會留下凶器?”方秋笑道,“對方律師不是說了嘛,因為爭吵引起的激*情殺人。有哪個傻*逼會在盛怒之下從自己包裏拿出啞鈴來砸人?”
“最最關鍵的是,我姐要是前一天買的啞鈴,到第二天還會把啞鈴帶在隨身的包裏,這得是多腦殘的人才會這麽想?”
方秋料定寧婭不會說葉蘭買了那啞鈴,便是因為前一天買了啞鈴當作第二天的凶器完全不符合常理。
幕後黑手肯定也想到這一點,所以才讓寧婭說葉蘭沒買,這樣她才能自圓其說:“我說了,沒在我這兒買,並不代表她沒在其他地方買,也不代表著她一定會前天買。說不定她是在當天在其他地方買的呢?”
丁律師覺得如果繼續糾纏這個問題會變得被動,急忙說道:“方先生,現在不是糾結葉女士有沒有買啞鈴、什麽時候買、在哪裏買的問題,而是希望你能夠解釋一下指紋問題,以及收買證人做偽證的問題。”
“行,這就是我想說的第二點。”方秋笑道,“既然你覺得寧婭的供詞可信,那我現在還有另外一份寧婭的供詞,大家看看。”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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