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人民警察普及法律知識(1/3)

“我說過,我從來沒有攔著你去見你媽。清靈啊,孝心是要付出代價的,我開出的價格,對現在的你來說,不算高。”


有一個霍家傍著,二十億算什麽?


“當然,你也並不是隻有那一條路可以走。剛才的那位吳總,我想,他可能會願意施以援手的。”


他猥--瑣地咧嘴一笑。沒錯,他同意讓辛清靈過來,就是為了給吳總過過眼。男人嘛,一擲千金為紅顏,這個不肯,就讓那個買單唄。別說他狠心,他可是給了辛清靈選擇的。多體貼啊!


辛清靈怎會聽不出他話裏的意思,臉色頓時一白。


就在這時,一直安靜聽著沒說話的簡沛萍忽然開口:“刑法條例第238條規定,非法拘禁或以其它方式剝奪、限製公民人身自由,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辛世宏和辛清靈皆是一怔。


簡沛萍繼續說:“另外,刑法第359條規定,任何形式引誘、介紹他人賣--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辛總,以上兩條刑法,了解一下?”


辛清靈:……帥呆了!


辛世宏:……什麽鬼??


辛世宏臉色微變,斥道:“你胡說八道些什麽東西,我聽不懂。”


簡沛萍神色淡淡地從口袋裏掏出一張證件,舉到他麵前。是她的工作證。


“人民警察普及法律知識,辛總,您當著警察的麵暗示他人進行非法人身交易,難道是想跟你老婆一起到警察局喝喝茶了?”


辛世宏萬萬沒想到她竟然是刑警,傻了眼,臉頓時漲成豬肝紅,剛才有多囂張,現在就有多打臉,嚇得語無倫次:“警察同誌,你,你可別冤枉好人,我,我剛才可什麽都沒說。”


簡沛萍伸出小指掏掏耳洞,一本正經地指著耳朵說:“辛總,我這個,叫做耳朵,不叫做空氣。辛世宏先生,您涉嫌非法拘禁,如果不想被我請到局裏喝茶,麻煩您最好乖乖交代人的去處。否則,我就要立案調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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