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有托,希望我給他的家眷收屍入土,我的身份不方便買下別院,所以在我知道有人買下別院後,便一直找人暗中盯著院內動靜,想看看買主是否和屍首失蹤有關。”
身份不便這話,是鬼扯的。
墨千玦原本就是露湖別院的主人,可前後把別院翻了好幾次,都找不到屍首消失的線索,真的就像一夜憑空消失了一般。
所以在有人提出想要買下露湖別院的時候,他第一反應是,或許買主和消失的那些屍體有關。
朝歌不傻,自然不會信他的話。
自古以來,權貴都有多重身份,這根本不是秘密,一個身份不方便買,換一個身份便是,這套說辭,明顯不可信!
但朝歌沒有戳穿他。
“奈何姑娘功夫實在厲害,我的人每次都跟不住你,所以在下不得不親自行此跟蹤之舉,還望姑娘海涵。”
男人說著又抬起手,衝朝歌鞠了個躬。
“別院早就重新翻新過,我不知道那些屍首是如何消失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屍體已經不在別院內了,至於鬧鬼的傳言,更是無稽之談。”
朝歌彎腰撣了撣褲腿上的灰土,冷冰冰地開口,“公子多年不忘故人之托,也是有情有義之人,但如今別院乃我名下產業,在下喜歡清淨,不喜歡有人打擾,還望公子以後不要再派人在周圍監視了,更不必親自跟蹤,折了您的身份。”
顯而易見,這人身份不凡。
男人饒有趣味地看著麵前的人,嘴唇一張一合。
前兩次見都是晚上,現在借著初升的朝陽,才發現眼前的人確實不可能是位男子。
先不說她身形消瘦,甚至可以說有點柔弱,就這細皮嫩肉,唇紅齒白的模樣,別說男子,就是閨閣女子,都不及她三分。
要不是親眼見過她出手,沒人會相信長著這幅容貌的人,居然身手了得,功夫狠辣,招招斃命。
所以,她身上那股英氣,才會更勝男子,才會讓她女扮男裝毫無破綻。
“別院周圍的人,我會撤去的。”
因為臉被麵具遮住了大半,朝歌有點看不透這男人的心思,但卻莫名相信他的話。
“謝了。”
朝歌沒有多言,低頭看著手上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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