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這是飯錢。”
林默從口袋裏掏出幾百元錢放在桌上,然後拉起一旁的旅行箱,直接頭也不回的起身離開了餐館。
“誒??”
那服務員還想說什麽,可等到她開口之時,林默已經走遠了。
出了餐館大門後,林默沒有盲目的亂竄,而是朝著一條路口開有一家煙酒超市的小路快步走去。
這條小路是林默之前就已經物色好的,比起其它小路,它的優勢有兩個。
一,這條小路從始至終沒有武警和特警出來。
二,從這條小路出來的警察比較少,而且都帶了槍。
是的,林默想試著奪一把槍。
在路經一個垃圾桶的時候,林默蹲下身,迅速把行李箱打開,拿出裏麵的一個黑色雙肩膀,然後把口袋裏的手機和銀行卡什麽的,所有汪成準備的東西都掏了出來,丟進行李箱。
將行李箱丟棄在垃圾桶旁邊,林默不再耽擱時間,我也怕周圍人側目,背上黑色雙肩包後,直接跑進了那條小路。
一邊跑,一邊觀察小路兩邊。
雖然手機地圖上可以找到路線,但卻看不到實況。
在這條小路兩邊,有很多小店,吃飯的,修手機的,賣衣服的,各種各樣。
林默原本想找家百貨店,弄把菜刀什麽的,但無意間發現一家運動器材店,並且看到就擺在門口的一排棒球棍。
和菜刀相比,棒球棍無疑更適合現在的林默。
打個比方說,當遇到敵人時,一菜刀下去,對方會受重傷,但不會直接陷入昏迷,多多少少還是會有一些反抗能力,但如果一棒球棍下去,直接把對方打成腦震蕩,那對方就會直接失去所有的反抗能力!
林默知道大量警察馬上就要來了,所以,根本來不及付錢,隨手拿起一根沉甸甸的棒球棍,也不顧後麵店主的大叫,直接繼續朝少兒舞蹈學校跑去。
對林默來說,時間就是生命!
雖然林默的生命可以無限重來,但死亡的痛苦卻無法消減。
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林默可不想死了又死。
就在林默快要跑到小路路口之時,一大群警察從前麵路口的拐角處出現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