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幾次,可這裏太黑了恒本看不清。
李文並沒有想要她報答什麽,也不想透露自己的名字,畢竟剛殺死四個人。被警察知道,要去坐牢的。於是他有了萌新的想法,電視上不是經常有救世主,稱為自己什麽俠什麽神的。自己身體非常強硬,又喜歡吸血,那就給自己起一個外號吧!
“我是血龍俠,救人本是我的愛好,不需要別人的報答。懲惡揚善就是我的事,你快走吧,不然警察來了我會有麻煩的。”
韓雪卻把臉靠近李文旁邊,親了他臉頰,李文才注意到她那淚流滿麵的臉是多麽的美。真不愧是校花,跟胡婷一樣的級別。但是李文不可能會喜歡她,第一他已經有喜歡的女神,第二他弟弟韓旭經常欺負他。所以內心還是抗拒的,不會跟她有任何關係,再說年齡比李文大兩歲。
韓雪害羞低下頭,小聲說道:“那以後我還能見到你嗎,我想,我想哪天有空請你吃飯。或者看電影和咖啡也可以的,如果你有空的話。”
李文當然不會答應,但是也不想讓她失落,找了借口:“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會找你。畢竟你也知道嘛,當英雄很忙的。”
韓雪開始失落起來,她聽出李文的話是在找借口故意拒絕她的。李文也不知所措,但也不想解釋。
韓雪沒有放棄,繼續對李文說:“你有手機號碼嗎?我是說,假如有空我想打電話請你吃飯。”
李文真是哭笑不得,為什麽總是追著不放。再說他家窮,爸媽壓根沒給他買過手機。
於是對韓雪說“抱歉,那個我沒有手機。”
韓雪在自己身上逃出手機,並抓著李文的手,把手機遞給李文:“現在你有了,以後我打電話給你。”
李文臉上有大寫的尷尬,拒絕也不行,不拒絕也不行。隻好先收她的手機,卻發現手機的顏色還是粉紅色,大男人用這個手機適合嗎?
“好吧,我先謝謝你了。”李文知道韓雪她家裏有錢,並不在乎手機,隻好先收了以後再說。
韓雪著急對著我說:“是我應該謝謝你,我隻好先送你作為我的回報,畢竟你救了我的命。那個,我想麻煩你送我回家,這麽晚一個人回家我害怕。”
這把李文給攔住了,他實在不想讓韓雪知道自己的身份。於是還是找借口:“不行,我不能走馬路上,路上攝像頭會拍到我。被警察盯上,以後救人會很麻煩,請你原諒。”
韓雪也明白這個道理,於是放過李文,打算一個人回家。有路燈照著馬路,一般是不會出事的。隻是這裏街道被廢棄,攝像頭早就壞了,導致這裏的壞人無法無天。
李文在樓底下目送韓雪走向回家的路上,韓雪也不停回頭好奇看著李文,可怎麽看都看不到站在黑暗中李文的容貌。等韓雪走遠了,李文把帶血的棍子扔到附近的河底裏,才獨自回到家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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