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清聽了,搖了搖頭:“哥,我知道我以前也是有時個發脾氣,不想聽你們的話,可是不管哪一次,最後我還是隻能聽你們的話,這一次,就讓我作主一次吧,我是癌症晚期,而且擴散得很大了,如今也沒有什麽特別好的療效藥,便是化療,也許隻有暫時保住我的性命,可是那樣真的很累,很痛苦,我不想那麽累,我也不想受那樣的痛苦。
我身上能用的器官,我都簽了協議,都可以捐出去,眼角膜我是一定要給衛敏敏的,哥,我真的是好喜歡她咦,我知道我這樣說你會說我沒有出息,然而,真的是好喜歡好喜歡,喜歡到我已經放不下她了,愛一個人,恨不得把她愛到骨血裏去,可是要忘了一個人,大抵是要將她從骨髓裏一點點地敲出來吧,她已經鑽得太深太深,我放不下,忘不了了。”
他輕然地說著這一切,越說,越是讓林之瑾難受。
如果當時自已幫弟弟一把,就和顧家把官司打到底,哪怕是再整些見不得人的手段出來也好,這樣弟弟和他喜歡的人就可以在一起了,可是當時,當是是在想什麽啊?
顧墨璟以前奪了他喜歡的人,他看著她,這麽近,又那麽的遠,他發現那時候的自已喜歡的,也許是那種得不到的嫉恨。
二人的年齡相當,打小就是比較的對象,不管什麽地方,他都暗暗地要超過顧墨璟,哪怕是咬緊牙關,也得超過他。
其實,他並不是喜歡馮紫那樣性子的人的,隻是看著顧墨璟喜歡,他也去喜歡,還有對顧墨璟的那種恨放在心裏在,就像是著了魔一樣,想趕出來也難了。
可是為了各種的利益,他卻是殘忍地逼著弟弟,殘忍地拆散他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也許那時的退一步,就一念之差,弟弟就不會這樣了。
“之清,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歡她?”那不管如何,他也要讓她陪著之清的。
林之清點點頭:“是啊,哥,我真的是好喜歡她,所以你不要生氣,我現在能為我自已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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