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不是一支(申耽、申儀),魏郡暴氏,東周諸侯暴國、韓國相邦後裔。
另外還有些小的士族豪強,信氏,景氏,鄉氏,都被奪取權力。
如此不留情麵,鐵血手段,讓眾多已加入劉寒麾下的士族發出感慨。
尤其是晉陽王氏,“還好當年的選擇是正確的,不然……”
一家五口,一人三畝良田,免三年賦稅,不談大魚大肉,也足以衣食無憂,普通百姓得到的雖不多,但架不住人多,分得了大量利益,雖說這土地是租的,但皇族直接當地主,拒絕中間商賺差價,大家都能接受。
同樣,劉寒麾下各大小士族、豪強也分得了大量利益,商路賺得盆滿缽滿,這時他們才發現以前狹隘了,隻盯著土地這點蠅頭小利實屬不該,離開土地,士族可以活得更滋潤。
隨著商業的進一步發展,手工業也得到進步,匠人也可以不依靠種地,而是用自己的收益掙錢,學徒也多了,有些匠人也打起了單幹或者擴大的小心思,他們的手藝就是財富,尤其是河間王府下麵的匠人,手藝更是一等一地好,匠人的地位也在逐漸升高。
貨幣流通也開始加速,商業的繁榮,自然需要規範製度,商人的地位給予提高沒問題,但商人一旦觸犯法律,所受到的懲處也變得更大。
若是官商勾結,若貪汙、受賄或者以不正當方式收到來源不明的財產被查明,數額隻要超過一百錢,就會被處以五年牢獄之災,沒收全家財產,妻女為奴,兒子無論年紀大小,流放北境十年,本人及之後三代,不得為官、為吏,不得在官方機構任職。
若數額巨大,直接死刑,禍連三族及三代,不得為官、為吏,不得在官方機構任職。
民間犯罪出來後還有機會活下去,可官員犯罪,出來後也不一定能活下去,觸碰到紅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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