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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點,任凡醒了。
平時,他都是十二點才醒的,但今天必須要早起一點,因為十點半,第三階段的比賽就開始了。
他被分在了第四組。
每個組十二人,正好是晉級第三階段的四十八人。
這一階段,每組組內需要進行三場比賽。
最後積分排名前三的晉級下一輪。
任凡簡單的吃了點東西,就進入了比賽專用頁麵,輸入自己的身份證號,然後進行人臉識別。
到了這個階段,必須要保證玩家身份的真實性。
如果有代打的,很快就能識別出來,因為在比賽之前,他們都被要求提供一段聲紋信息,用來在比賽過程中進行時時甄別。
而且這段聲紋,關乎之後的比賽,倘若後麵發現獲得邀請函,參加線下比賽的人與聲紋不符,將會直接取消參賽資格。
這樣一來,基本上就杜絕了代打的可能。
在打擊作弊,營造舒適公平的比賽環境方麵,賽事聯盟考慮得還是挺周到的。
進入比賽之後,任凡又開啟了直播,這次全程是主播模式,直播間的觀眾無法從直播畫麵獲得主播的身份信息。
而到了夜間行動階段,直播間會自動黑屏靜音。
十點二十。
比賽即將開始。
此時,每一組都有兩個賽事聯盟的專業法官,全程觀看比賽,雖然不需要她們做什麽,但這代表了賽事聯盟的態度。
而且係統畢竟是死的,人工更加靈活,可以解決係統解決不了的問題。
與此同時。
賽事聯盟官方直播間。
直播畫麵正在播放每一個玩家宣傳海報,以及他們提供的人生格言。
其他人都蠻正常的。
比如努力,就有收獲。
再比如劍指冠軍,挑戰自我。
唯獨任凡的畫風不一樣,他的格言是特麽廣告詞。
喜遊爆款新遊來襲,玩了我是大偵探,狼人殺都戒了耶。
任凡不知道的是,當他提交上來這樣的格言之後,工作人員都特麽傻了。
這不就是赤果果的打廣告嗎?
有點過分了。
可問題是任凡也沒違規啊,按照要求,格言隻要不違法即可,他這句話違法嗎?並不違法。
後麵請示領導之後,領導親自打電話給任凡,希望他換句話,這麽搞不合適。
任凡態度倒是挺好的,便是馬上就換,可是換了之後,還是廣告詞。
最後換來換去,就是現在這句話。
按照任凡跟喜遊公司的約定,他這句話在直播間每展示一次三十萬,他堅持的越久,得到的廣告代言費就越高。
而看到任凡海報和格言之後,賽事聯盟的直播間頓時炸了。
“真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這任凡怎麽還打廣告呀?我是大偵探,這遊戲好玩嗎?”
“確實離譜,看了這麽多年的比賽,第一次見有人用格言打廣告的,是哪個人才想出來的主意?”
“這格言,厲害了我的哥,不愧是我喜歡的主播,總能整出點新花樣。”
“真是老太太鑽被窩,給爺整笑了,我感覺被這家夥這麽一搞,後麵就沒有格言嘍。”
“這一屆肯定還不至於,要不然顯得太那個啥了,不過下一屆,可能後麵所有的比賽,都不會有這玩意了。”
“我就想知道喜遊公司給了這貨多少錢,用這種辦法打廣告,有點惡心人啊。”
“就憑這種打廣告的方式,我就不想玩,而且還要給他一個大大的舉報。”
“這也太沒底線了,比賽打廣告,是窮的揭不開鍋了嗎?”
“這話說的,誰說這一定是廣告,難道就不能是他的人生格言嗎?”
“還是太天真了,你知道廣告的目的是什麽嗎?不是直接讓你去玩去買去消費,而是讓你知道它的存在,很顯然喜遊公司的目的達到了。”
“……”
確實。
喜遊公司的目的達到了。
此時,直播間全都在討論任凡打廣告這件事,我是大偵探這款遊戲,一下子就被人熟知了。
很多人都專門跑去下載,即便你想舉報它,想給它差評,也得下載呀。
而對於一個遊戲而言,下載量是極其重要的。
至於差評,隻要你遊戲質量過硬,這都不是問題。
十點三十分。
比賽正式開始。
所有玩家全部準備就緒。
隻可惜,賽事聯盟的直播並沒有隨機到任凡這一組,它隨機到的是第二組。
【所有玩家請注意,冠軍杯挑戰賽網絡海選第三階段第四組第一局遊戲正式開始】
【本局的板子為12人烏鴉隱狼】
【板子配置】
【好人陣營:預言家+女巫+獵人+烏鴉+四個平民】
【狼人陣營:隱狼+三個普通狼人】
【發言時間:三分鍾】
【女巫:全程不可自救】
【有警長,警長擁有歸票權,且多出0.5票和三十秒的發言時間】
【雙爆吞警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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