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一定是真相(下)(3/4)

“第一張,指紋檢測,這是李爾宥的襯衫,在袖口處,我們檢測到了兩人的指紋,一個是袁瑒,另一個就是李路!”


話音剛落,全場震驚,曹龍澤滿臉黑線,表情十分複雜,就連法官藍勳也被這件證據震驚到了。


“第二張,是在宿舍頂樓的安全通道的門把手上,上麵雖然落了些灰塵,但依舊可以進行對比,是李路的。”


李路聽完立刻明白了,滿眼怒火瞪著敖空。


“第三張,這是一隻踹在衣服上的鞋印,而這雙鞋呢是限量款,購買的人很少,更不必說在咱們學校之內了,全校估計隻有一雙鞋,那就是薑洋的鞋櫃上,上麵也是有編號的,相信一查便能知道其主人是誰了。”


薑洋聽完冷汗直下,他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鞋居然跑到了李爾宥的衣服身上。


此時的閻冰意味深長的笑了笑,對麵的曹龍澤更是怒火中燒,恨不得撕碎了眼前的這個女人。


“那麽就開始陳述一下昨天的經過,在九點之時,我的當事人開始進行思想鬥爭,決定用和氣的方式解決問題,抱著從哪開始從哪結束的心態,將想原告方三人約到樓道裏,不成想沒有其聯係方式,經打聽過後,知道D班金楚涵同學有原告薑洋的電話,便讓敖空同學給金楚涵打電話,將三人約到了樓道裏,在十點五十之後,三人才來到約定地點,但我的當事人發現,三人居然是喝完酒再來的,僅僅說了幾句過後,原告三人鎖上了門,李路和袁瑒將我的當事人摁住,薑洋對其進行拳打腳踢,隨後三人便醉醺醺的離開。以上的話可以進行司法鑒定。”


陳述完畢後,全場寂靜沒有任何一個人敢說一句話,全部都在聽閻冰的繼續發言。


“以上是我的當事人所陳述的事實經過,那麽如果我的當事人是實施暴力的一方,為何再次約原告方的時候,原告方沒有選擇逃跑,而是選擇給門上鎖,對我的當事人實施暴力呢?”


曹龍澤被說的啞口無言,薑洋三人更是百口莫辯。


“既然如此,那麽我的當事人嘴上的新傷和我提交的證據就是最好的證明,而原告方薑洋領口的指紋,隻不過是我的當事人想要自我保護時,慌亂下所造成的結果。”


此時閻冰眼神突然鋒利,如刀光劍影般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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