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證據,無論是哪個事件,林女士都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無辜。”
林薇的律師麵向法官說道:“法官先生,我想傳喚我方證人。”
法官翻閱了一下資料,微微皺起眉,抬頭看向對方說道:“你們沒有提交證人資料。”
“那是因為英方拒絕了我們證人的簽證請求,我想說這很不公平,我們是有證人的,但是你們卻不允許她來英國,這難道不是心虛的表現?”
法官拿起法槌敲桌製止他的同時,也讓再次喧鬧的法庭安靜下來:“請注意你的言行,英國是一個講求法律的地方,如果對方不符合國家的簽證要求,我們是不可以將人放到英國的土地上,這是對這片土地上的人們負責。”
“證人此前來往英國數十次都沒有問題,偏偏此刻拒絕了簽證申請,這難道不值得懷疑嗎?不讓證人為受害者作證,英國沒有這樣的法律,這就是陰謀。”
“艾曼律師,請你不要妄言!”法官厲聲訓斥,“不然我會控告你藐視法庭。”
律師轉過頭看向眾人:“諸位,這真的是一場公平的裁決嗎?從最開始拒絕保釋,阻止我方和當事人見麵,又設置各種障礙不允許證人出庭,他們一早就串通好一切,我有理由懷疑……”
“來人,將艾曼驅逐出法庭!”法官震怒。
律師立時高聲道:“現在你們連當事人的律師也要驅逐,這場判決根本毫無公平可言。”
“這裏不允許存在任何藐視法庭的行為,”等艾曼律師被帶走,法官冷聲道,“辯方律師不遵守法庭命令,故意貶低法庭公正性,暫驅逐出法庭,稍後裁定,庭審繼續。”
在場的眾人目瞪口呆,任誰開庭開到一半,辯護律師沒了,這可真的是聞所未聞了。
林薇方麵怎麽找了這麽一位不專業的律師?
當然林薇還有兩位律師,走了一個不代表她就沒有律師了,替補律師上場。
林薇也被搞得有點懵,心下有了不好的預感,如果不是實在沒辦法了,不會為了輿論走這種魚死網破的套路。
證人不能來作證,那麽還能有什麽辦法呢?
“請問林女士,在事發現場的時候,你是怎麽發現弗裏曼死去的?”
林薇沒太理解他的意思,猶疑地說道:“我發現的時候,他已經躺在血泊中,胸口插著一把刀。”
“所以你從始至終都沒有碰到過被害者對嗎?”
“是的。”
“所以你也不能確定對方是否已經遇害,對嗎?”
什麽?
林薇愣了。
“反對!”控方立時大聲抗議,“辯方律師不能做這種無端揣測。”
“這不是無端揣測,弗裏曼根本就沒有死,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陰謀,弗裏曼本人現在就在聯合王國最高法院的大樓下!”律師反駁道,“隻要你們放他進來,真相就可以大白天下。”
轟……
法庭徹底炸開,這次無論法官如何捶打桌子,也無法讓聽審席上的人們安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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