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DAY1:
上午10點-12點,考察團參觀瑞士專利局位於日內瓦的小型化肥專利展覽科普。
下午15點-17點,考察團與瑞士專利局副局長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日內瓦分局會議室舉行歡迎座談。
DAY2:
上午9點-下午16點,瑞士專利局相關人員陪同考察團一行前往位於伯爾尼的“伊瓦爾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實地考察,了解化肥專利在當今企業中的應用情況。
DAY3:
全天,注冊專利,簽訂專利合約,談判後續專利使用轉讓事宜。
DAY4/DAY5:
Kostenlose Aktivit?ten(德語:自由活動)。
DAY6:
返程。
筆譯完之後,吳小平馬上從鍾白手上接過這張用中文重新書寫的行程安排看了起來,看完之後露出了滿意的微笑,道:“對方很懂事嘛!第一天先科普再座談,第二天實地查看企業了解專利應用情況,第三天就簽訂專利合約,後麵兩天留給我們自己安排活動,不錯不錯。”
他說完才發現鍾白沒有接話,而是臉色冷了下來,感覺有點奇怪,這才問道:“小鍾,你覺得這安排有什麽不妥嗎?”
廢話,這當然不妥了!
簡直和自己想象中的過程完全是兩碼事!
這套安排,不得不說對方一定是花了心思在裏麵的,但是就從整個過程而言,和他鍾白有關的在哪裏?
恐怕就隻有這個寫得極為模糊的DAY3,也就是第三天的安排吧?
要知道,降低低調水專利是鍾白個人的發明,按理說這次瑞士之行一切都應該以這個為核心來安排相關行程。
在鍾白的記憶中,注冊專利,簽訂專利合約就是一件重中之重的事!
這裏麵涉及到很多事情,比如專利費定價,適用範圍、專利保護年限、專利費收取模式等等太多因素,根本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說清楚的,需要雙方坐下來長時間協商,並且得到相互同意之後才能正式注冊專利!
至於後續專利使用轉讓事宜,那也不是馬上就能定下來的。
盡管出發前呂旭東已經給鍾白做過思想工作,讓他以大局為重,要盡可能的為國家讓利,最好還能用分給國家那份利益再多從瑞士這邊換點好處過來,鍾白也原則上同意了,但這不是一兩句話就能和對方達成共識的,肯定需要一個長時間的磋商才能辦到。
而對方現在在這最關鍵的兩個環節上,就模模糊糊的寫了這麽一句話,然後隻給一天時間?
最後再來個兩天自由活動,你真當咱們這些幹部不遠千裏從華國飛過來,就是為了體驗異域人文景色的嗎?
鍾白的臉色已經黑了,對吳小平道:“這個安排太想當然了,走,咱們去呂廳長房間開會!”
這安排不是挺好的嗎?
見鍾白一臉不滿意卻又沒細說,吳小平也不知道對方的不滿到底從何而來,隻好跟著他一起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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