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團?
那尼瑪為什麽這條款給人的感覺是熟練得離譜啊?
隻見上麵清清楚楚的寫著……
一、3702號專利注冊年限為50年,全球使用代理權為瑞士專利局獨家享有。
二、十年內3702號專利不允許直接轉讓,隻對外授權使用,十年後由專利權擁有人鍾白自行決定轉讓與否的事宜,如為否,則繼續按照目前的條款執行,直至50年到期為止。
三、根據鍾白的要求,具體授權費收取標準如下:
1.第三世界國家及發展中國家、地區(不包括華國內部):年產量5000噸以下的化肥廠,按年收取1000美元/年;年產量5000噸以上的化肥廠,按年收取3000美元/年。
2.發達國家及地區:年產量5000噸以下的化肥廠,按年收取3000美元/年;年產量5000噸以上的化肥廠,按年收取9000美元/年。
3.以上費用在轉入瑞士專利局專用賬戶後,將收取2%的傭金,再將授權費匯款至華國工業部指定賬戶內,由華國工業部分配給專利發明人鍾白個人。
四、每年1月1日為專利使用費收取日,一年一簽。凡是簽訂當年專利使用合同的公司,需在15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匯至於瑞士專利局專用賬戶,瑞士專利局在15個工作日內執行第三條第2款。
奧爾登無奈的聳聳肩道:“你看,這次合作我們瑞士專利局是真心誠意讓利的,別的專利基本都是按照4%的比例收取傭金,你們的3702號專利硬是降低了一半按照2%收取,所以以後你們國內有什麽新的工業專利出台,歡迎第一時間聯係瑞士專利局或者瑞士駐當地使領館,以便我們繼續合作。”
呂旭東哈哈一笑道:“哈哈,也別這麽說,這少收的2%要怪就怪昨天那位管不住嘴巴的工程師吧,你當時也答應了降低一半的,所以就別給自己臉上貼金了。”
“哼,那個可惡的家夥,他已經不是我們外聘的工程師了!”奧爾登想到約翰森搞的事情,依舊內心鬱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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