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下我和沈逸唯不知坐了多久。直到浮雲籠罩,月黑風高。
直到我倆突然想起賣菜的板車,它被我倆棄置一旁很久了!
我們急忙起身,趕緊回頭去找。還好,板車還孤零零地躺在那裏睡懶覺。發現沒丟,我們倆同時舒了口氣。
這麽珍貴的寶貝在這人來人往的堤邊,沒被心情不順的人順腳踢下水去,真是僥幸加萬幸啊。
否則,我怎麽跟父母解釋?回家晚了我可以跟父母說生意清淡又轉了幾處迷路了,其間足智多謀的我又和城管周旋了幾番,最後人車勝利大逃脫。
逃脫後的我又找了一個人文素質較高的“安全”的小區,趁著月色堅持把菜賣完了。
這樣的解釋就算晚回家了也是相當的精彩!但菜賣完了車不可能賣了呀!
如果謊稱是城管同誌沒收了,勢必明天父母還要去想方設法地去索回。
他們那一番死纏活磨絕不需要假裝的苦情戲,城管同誌肯定會滿城幫他倆去找。結果肯定是要露餡,我沒法跟父母大人交待!
沈逸唯懂事地隻送我到遠離我家大雜院的路口幾百米處,正好我也擔心父母在路口等我。
我們家?我們家是剛租來才一年時間的平房,隻有一大通間,被打兩隔斷後成了三間房,我住最裏間。雖然簡陋,但我終於有了獨立的臥室。
我臥室裏放了兩張床,一張我的公主床,一張是姐姐的床,臨時成了本公主的貯物箱。
因為姐姐長年不在家,她那張床自然被我合理利用。因而實際上裏屋臥室裏隻睡了我一個人,溫馨又舒適。
父母住中間那間,兩臥室間為了互相不影響,父母又精心設計,直行著隔了一條過道。
加上最外間的廚房廁所,這樣一來,我家便也成了有獨立廚衛的二居室。
用漢字來表述,我家的房子就是一“目”字,字裏麵偏左的地方加一豎筆。
我們這一家常住人口三口人,就在這來來往往摩肩擦踵的房子裏生活得其樂融融!
我也不知道是什麽原因,我們家隔二年便要搬一次家,也許是他們流動職業的緣故吧!
或許是我們搬到哪兒,哪兒的房價和房租便跟著漲價的緣故!
這次我強烈地希望父母不要再搬家,因為隻有這處房子沈逸唯來過!
晚上全雜院定會是燈光點點,如果沈逸唯送到院口,我還不願意他第一次就見到我居所外圍的雜亂窘狀。
並不世故的我,此刻真希望我住在一所花園洋房裏,天空飄著流星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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