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想法說了說,也問了問他們的想法。雖然公關的理念他們一時還不能完全明白,但這些日子的相處,他們知道陸明月是個背景強大,有錢有權,能幹聰明的姑娘,跟著她,以後的日子應該差不到哪去。所以有二十五個姑娘決定留下來,這其中包括沐嵐和琉花。另外十二個,因為家裏條件也都不錯,被擄走完全是意外,所以他們決定回家,陸明月自然也都放他們走。
安排好這邊的事,陸明月便著力開始找新地方,也托了朋友們幫忙。
第二天陸明月到別院和姑娘們簽約,根據這些日子的觀察了解,她為他們定了不同的職位。有執行總監,運營主管,公關專員等等,為他們解釋這些術語又是一番功夫。所幸姑娘們雖從未聽過這些,但到底都是年輕人,接收起來也沒那麽困難,況且說到底,也隻是個職責分工的問題。
正將這些講解得七七八八了,珠兒從外麵跑進來:“不得了了小姐,外麵來了三四個人,說是來要債的……”
“要債?”陸明月愣了愣,她何時欠人錢了?
珠兒大喘了一口氣,“不是找您,是找琉花姑娘。”
“找我?”琉花聞言站了起來,皺了皺眉頭,似乎在腦海裏搜索會是誰。
姑娘們也都竊竊私語起來。
“行了別猜了,出去看看就知道。”陸明月話一說完率先走了出去,琉花和剩下的姑娘們也都緊隨其後。
方踏出門,便看見了珠兒所說上門討債之人。兩個約莫三十多歲的成年男女,還有一個七八歲,一個十來歲的小男孩。
這一看便是一家人,成年男女為夫妻,小男孩應該是他們的兒子。那婦人衣著樸素,但收拾得幹淨整潔,連兩個淘氣的孩子也收拾得很是整潔,一看便是個賢惠顧家的傳統婦女。隻是形容略顯憔悴,此刻招呼著兩個孩子,有些手忙腳亂,十分局促狼狽。那男人卻不同了,眼裏似乎沒有老婆孩子,也不幫著照看小孩,自顧自地提著壺酒邊喝邊嚷嚷,腳步未亂,聲音也不含糊,應該還沒喝醉,顯然,他不是喝多了才想起跑這撒潑,而是走到哪喝到哪就是他的常態。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