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被拋棄過的祝明卿(3/3)

過兩次,但最後都被養父母舍棄了。


第一次是三歲那年,她當時特別想融入那個新家庭,可半年不到就被送回了孤兒院。


因為那對夫妻的兒子冤枉她偷吃東西,那對夫妻問都沒問,就把她送走了。


她雖然很餓,可卻也知道不能偷東西。


而且,那盒餅幹明明就是他們兒子偷吃的。


第二次是五歲那年,養父母是一對沒有子女的中年夫婦。


可好巧不巧,一年後他們懷孕了,有了親生女兒,就開始處處提防她。


她還聽到親戚勸他們把自己送走,免得將來搶了他們親生女兒的家產。


她本來還抱有一絲期望,畢竟他們是真的疼愛自己,她也好喜歡他們。


可是……


人總是會變的。


她最後還是被送走了。


還是因為被冤枉偷家裏東西,更過分的是被冠上了撒謊成性的帽子!


她當時各種解釋,可就是沒人聽,就連院長媽媽都以為她學壞了。


索性後來她也不就再多費口舌了。


何必呢,對於不在乎你的人,你說一句他們都嫌煩。


而且,以後再有人提出領養她,她直接拒絕了。


那種命運掌握在其他人手中,能被隨時舍棄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


所以,後來她就一直在孤兒院中生活,直到考上軍校才離開。


想過種種過往,祝明卿深吸一口氣,都過去了,如今她又遇到一個和自己有著相似經曆的孩子,她想告訴他,人不應該陷入自證。


“伯母,謝謝你!”駱天擦掉眼淚,哭紅的雙眼感激地看著她。


祝明卿淡淡一笑,從旁邊拿出一個包子,“不是餓了一天嗎,吃吧。”


駱天接過後重重咬了一口,嘴巴裏鼓鼓囊囊的,還不忘評價一句“好香”。


祝明卿看他吃東西的樣子,腦海中也浮現出一個瘦弱的小女孩兒,在一群大孩子中搶奪食物的畫麵。


她眼神愈發溫和,還遞了杯水過去,“慢點吃,別噎著。”


見此,駱肖不高興撇嘴,從來沒見她對他們這樣溫柔,這女人果然就是不喜歡他們。


屋內氣氛和諧,屋外一行人氣勢洶洶走了過來。


粉桃忙進屋:“夫人,老王妃和二老爺二夫人帶人過來了。”


話音剛落,外麵就傳來老王妃的怒喊聲:“祝氏,你給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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