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龍斌其人(3/3)

用報社在政府層麵的一些資源,去高價刊登商業廣告,舉個例子來說,城市中心廣場的巨型廣告屏幕,是屬於A市日報社的資產,但使用的是國家的投資,本意是放一些宣傳性的東西,比如文明城市建設等等,但是趙福海沒有這樣做,而是拿出來公開招投標,打了一些擦邊球,宣傳是在搞,但也植入了很多廣告。


所以市民們看到的是,某某公司提醒大家,要注意文明城市的創建等等。


這種標語和廣告費用,本該是很低的,因為它本身是一種公益項目,投標也的確如此,但是對於商家來說,明麵上的費用,是投標上的合同金額,私下裏,不討好趙福海的話,這塊廣告熒幕的租用權能不能拿到,恐怕各大公司的公關廣告部門心裏都有數吧?


廣告部的部長,就是趙福海的遠方親戚,龍斌上台之後,也沒有直接把那位部長降職或者開除,而是把廣告合同的簽署權利移交到了財務部這邊,然後又從檢察院那邊調過來一個年輕的男會計來管這件事情,原則上還是廣告部部長負責,但他隻擁有審批的權利,並不能直接參與具體業務了。


這招真是地地道道的軟刀子,名義上還可以說是給廣告部的部長減輕了工作量,可實際上呢?他一旦不負責具體的工作,那些原來聯係著的老客戶也不是傻子,不會再繼續在他身上花錢花時間,新來的這個會計,又讓人摸不清底細,不敢隨便輕舉妄動。


不過龍斌對於宋沫,卻一直十分的寬容,宋沫其實現在主要的精力已經放在了警局這邊,這份兼職的偵探工作,已經遠遠優先她的本職工作,但龍斌對此視而不見,有事情了,才給宋沫打個電話,讓她回雜誌社處理一下,倒像是宋沫才是她的領導一般,這讓雜誌社的人也好,宋沫本人也好,完全摸不著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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