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特意捉弄人(4/4)

“好嘞!”


建華知道林暉這麽做肯定是有一定的用意的,他按照林暉的指示很快找來了筆和紙。


“林暉,筆和紙找來了。”


“建華,你按著我說的寫。”


本人小田春野,因故意傷害孔林暉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說道這裏的時候,小田春野掙紮了一下,似乎是對林暉的說話不認可。


“怎麽,你這是不同意我說的嗎?”


“不,不,同意!”


媽的,讓這龜孫子打斷忘記說哪裏了?


“建華,我說道哪裏了?!”


“哦,你說:本人小田春野,因故意傷害孔林暉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對,對,都是讓這個家夥讓給鼓搗的我忘了,我們重來。”


本人小田春野,因故意傷害孔林暉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而受害者孔林暉心存善意,對此既往不過,如小田春野再做一些違背倫理常規的事迫害孔林暉,願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特此為證


“行了,建華,讓這家夥簽字畫押吧!”


建華把筆遞到了小田村野的手上,小田春野不情願的握著筆,看了看紙條上的字。


半天沒有反應,林暉大聲的嗬斥道“怎麽,你不願意簽,不願意簽的話,我們打電話報警。”


“簽,簽,我簽。”


小田春野嘩嘩的字上留下了自己的筆跡。


林暉在小田春野簽完字後,看了一眼“早知道這樣,該多好!”


把小田春野的手甩開了。


小田春野用另一隻手揉著林暉握著的手,眼神狠狠的看著林暉。


“怎麽?你站在這裏幹什麽?還不快走,等著我請你吃飯嗎?”林暉說著舉起拳頭嚇唬著小田村野。


聽著林暉吼著小田春野,不敢啃聲,屁顛屁顛的溜走了。


在走了一會後,李漁好奇的問道“林暉哥,寫這個字條真的有用嗎?!”


林暉笑了笑“沒用!”


“沒用,你還讓他寫?!”


“就是沒有用才寫的,就是為了嚇唬嚇唬他,沒有想到那家夥還真受不住嚇。”說完哈哈一笑,看向建華說道“建華,你的演技漸長呀!”


“這還不是你教的好!”


建華說完以後又是哈哈一笑。


“原來你們兩個在演雙簧呀!差點我也以為是真的了?!”


李漁這時候才反應過來林暉哥和建華哥是在演戲。


“李漁,你不想想,人家又沒有打住林暉,就是兩個人在拌嘴,警察怎麽會管這雞毛蒜皮的事。”


“就是,警察認識我們是個誰,還判個一年半載的?”


說完後兩人又是一頓哈哈大笑。


李漁也笑著說道“林暉哥,建華哥,將來你們兩個退役了,可以去參加相聲謀生,觀眾肯定看不出來是真假。”


“行,行,那我們兩個就開一個輝煌(暉華)相聲社。”


林暉覺著不錯,順便還起了一個名字,是兩個人名字的諧音。


“可以,到時候我一定去捧場!”林暉也開心的笑著。


三個人完全忽視了周圍的人,笑聲傳出了很遠很遠的距離。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