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29章 該死的磚家和叫獸(1/3)

最近微信,微博被“堅持販賣兒童判死刑”的圖文帖子刷屏,幾乎席卷網絡,隨時都有人再討論這個話題,雖然這事情可能是某網利用大家心理去做的一個營銷手段,但是這個話題的本身也的確是值得人們深思熟慮的。


那些殘害了別人身體生命的犯罪人會被判死刑,而這些殘害了孩子人生命運的犯罪人為什麽就不會被判死刑?


西北民族大學一個叫盧什麽的副教授還說,此事中不少網民的表達偏向情緒化是一種跟隨、附庸狀態,是大眾心理的‘群氓現象’,當人們覺得自己拗不過法律時,更願意通過這種宣泄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不滿。


跟隨?附庸?為什麽其他的事情沒有人去這麽積極的跟隨和附庸?群氓宣泄?就因為這句話,文梟就不承認這貨是他媽狗屁教授。


還有那些狗屁專家們,如果讓人販子把他們家裏的孩子都抓走,他們就不會認為這個提議不靠譜了。


那個什麽政法大學叫什麽狗屁道德的教授怎麽說的?他說拐賣婦女兒童的人販子一律判處死刑的提議“非常不靠譜”,毫無理論基礎,與法律精神相悖。


說如果若將人販子一律判處死刑,不僅會讓犯罪分子有破罐子破摔的心態,變成亡命之徒,“反正拐賣一個人是死刑,拐賣兩個人也是死刑”。


可不判死刑,人販子就拐一個就停手了?


沒有停手吧?拐賣兒童的人販子都他媽的是團夥!


那殺人的是不是也不應該判死刑啊?殺一個也是死,殺兩個也是死!殺人的人就是因為被判了死刑才破罐子破摔的?才成了亡命之徒的?


狗屁,這一切都是狗屁!


拐賣兒童毀掉的是人生,比那些毀掉別人生命的殺人犯還可惡!人的生命不可以被剝奪,難道人的人生被剝脫了就可以被理解?


什麽叫情節不嚴重?對於被拐賣的孩子來說,對於被拐賣的孩子的家庭來說,這就是他馬勒戈壁最嚴重的情節!把人家孩子拐了,比把他自己殺了還讓他痛苦呢!為什麽就能是情節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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