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雲拿了一瓶礦泉水給韓妍兒:“一個人一條路,自己選擇的就要接受,在高麗做藝人也是一個高收入的行業。”
“看起來,我們很多人都很賺錢,可實際上拿到手的錢並沒有想象中那麽樂觀。”韓妍兒道:“因為當練習生的這三年時間裏,公司要支付我們所有的開銷,每年每個人至少也一億五千萬韓元以上的,是很高的投入。”
“接近一百萬人民幣了。”徐雲點點頭:“的確是一筆不少的投入。一個人就要那麽多,如果是那種十幾個人的組合,還要算上淘汰的那些,嗬嗬……那可真不是一筆小錢了。”
韓妍兒無奈的歎息一聲:“為了保證這種高投入能夠收回來,我們公司和我們的合約期限就相當長,少則五年,十年合約非常普遍,有的甚至是死約……到死都是公司人。”
“公司可不是慈善機構,培養你們出來紅,可不是隻讓你們自己賺錢,那可就沒意思了。”徐雲道:“你們對於公司而言,就是公司賺錢的工具。”
聽到徐雲這麽說,韓妍兒有些傷心的點點頭:“公司對我們收入的抽成比例相當高,我得到就是三七開,還有人是二八開,甚至不少藝人在剛出道的幾年中根本拿不到錢。我在高麗已經成名三年多了,可我至今都沒有錢給我父母買一套房子……”
這事兒在高麗常見,徐雲清楚的很。
那些想要成名的年輕人起初對錢並沒有概念,因為不紅之前隻有一個念頭,那就是紅!
但紅了之後呢?成名的年數長了之後呢?就有可能會和經紀公司出現矛盾,而想要離開公司就必須支付高額的違約金!
令人恐怖的數目的違約金,往往讓這些公司培養出來的藝人們望而卻步。此外,高麗還有歌手協會之類的組織,如果一個歌手合約還沒有到就想跳槽,即使他支付得起違約金,歌手協會也會要求別的公司不再和這個人簽約。
這就是一種手段,限製藝人的手段,高麗的娛樂公司對於控製藝人的方麵都很有經驗。
任何一個娛樂公司簽約之前,肯定都有這類的顧忌,所以先把一切後路都封死。
敢和高麗娛樂公司解約的,恐怕是隻有華夏去高麗做練習生出道的藝人了,因為華夏的可以回國發展,就算高麗那邊全麵封殺又如何?
回國之後依然是那麽多粉絲,就算有超高的違約金,那又如何?不怕!
這點違約金對於一個回到祖國發展的藝人來說根本就不算什麽!一年隨隨便便賺的錢就夠交好幾份違約金的了,所以有底氣自然是無所謂。
但是對於高麗的藝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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