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曲演奏完後,我轉身緊緊地抱住董晚晴,過後,我拉著她走到餐桌前。
我打開紅酒看著她笑說:“什麽都不要想,開開心心的,我們好好吃飯!”
董晚晴沒有辦法好好吃,後來,飯沒有怎麽吃,我們就再次抱到一起,然後在一起。
那天晚上,我們幾乎一夜都摟在一起,我把一些事情給她交代了,到時候我們爭取付出最小的代價,當然董晚晴有她的安排,我感覺她不會跟我說,她讓我什麽都不要怕,她會解決好一切的,當然就算如此,我要麵臨的處罰到時候是無法避免的。
董晚晴那天自責到了極點,不過我不希望她如此,這個事情是我的事情,是我的決定。
那天晚上還有人給我電話,意思是如果我妥協了,如果我可以不配合調查,我還有機會,他們就算了,不去追究這個事情,如果我不同意,他們說後果不堪設想。
我知道他們是在嚇唬我,讓我就此收手,如果我們不在背後發力,他們動用他們的關係,很有可能掩蓋事實,調查無法繼續。
我自然不會答應,我不要這樣的機會,與正義比起來,這些不算什麽,我絕對不會向他們妥協,他們威脅我讓我更加的憤怒,他們總是如此,都這個時候了,還威脅我,也許他們認為隻有如此,我才會畏懼,他們習慣了這樣的方式。
董晚晴當時也希望我妥協,那個時候,她哭著說,她後悔了,她不希望我如此,她不想那樣做了,那是她小女人心來了,她哭著抱著我,我看著她說:“我說了,我不喜歡這樣的哭哭啼啼,我不要那樣做,我要做個頂天立地的男人,我不要做個貪生怕死的窩囊廢,他們不倒,我活著一輩子都是憋屈,我必須要這樣做,必須的!”
董晚晴沒有辦法,她沒有辦法說服我,兩個人,總是希望自己可以代替對方去受苦,而不希望對方受到傷害,我太能體會這種心情,這是沒有辦法的事,要做成這件事,必須去忍耐,必須去承受這樣的痛苦。
第二天早上,我被從家裏帶走,走的時候,我和董晚晴都很平靜,我跟她說好了,絕對不要哭,很平常的事。
我們接受了這所有一切,董晚晴沒有哭,跟來的人單獨說了一些事情,後來我才知道,她做了很多準備,我們害怕的事情,幾乎不用擔心,其實最怕是周家和那些人想借此害我。
我被帶走後,沒有去看董晚晴一眼,我不忍心去看她。
被帶走後,就是調查當年的案子,其他的一些兄弟也被帶去了,陳亮當時身體剛好,開始我並沒有交代,我在等他們的證據,如果他們證據確鑿,那我就交代,如果沒有證據,我跟兄弟們那樣對周天明,我是替天行道,為民除害,我不能那麽傻,如果到時候包不住了,我就一個人攬下來,就算為了兄弟們,我也不能走,我走了,他們要負責,當時就算我能走,他們也不可能跟我一起走,都被控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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