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為某些搖滾人為了彰顯個性,將搖滾當做了宣泄情緒的工具。
他們創作的不少搖滾歌曲立意和主題很喪,影響不太好。
再加上搞搖滾的有些不當人幹的那些破事.…..
當然祁魏的這三首搖滾歌曲隻是情歌,沒有涉及到這些,所有也不用擔心被波及。
當獨立音樂人,不和唱片公司合作,也就意味著不用和唱片公司分成。
隻需要搞定發行商就行。
能拿到更高的分成,也就意味著賺得更多。
當然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
那便是歌曲版權!
如果祁魏選擇和唱片公司簽約合作成為旗下歌手,“創作”的歌曲,版權一般默認是歸唱片公司所有的。
這是行業的潛規則。
在歌曲版權這塊,唱片公司是基本不可能和一個新人妥協來打破行業潛規則。
最多是出一筆購買費用,或者是協議版權收入給一定分成。
這都不是祁魏所在意的東西。
甚至祁魏可以不在乎唱片發行的一時利潤,但是創作的歌曲版權絕不能放給唱片公司,一定要捏在自己的手裏。
這年代網絡才剛剛興起,歌曲版權變現的方式不多,價值還沒有得到充分認識。
但祁魏對歌曲版權的價值清楚的很!
歌曲版權才是真正的金雞!還是能一直產金蛋的那種!
後世周胖子遲遲不發新歌,但是每年從老歌的版權收益中,都能收獲數億。
哪還需要那麽辛苦的發歌啊!
一直拖著就行!
大的唱片公司資源豐富所以很難妥協,小的唱片公司可以商量但又不安全。
成為獨立音樂人,歌曲版權就是自己,也就不用和唱片公司扯皮了。
歌曲版權也是祁魏走獨立音樂人路線的最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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