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寇老西兒》
談的簽約合同約定是三年,祁魏有隨時解約的權利,不需要付出什麽代價。
王晶花經紀公司提供的經濟服務報酬約定為祁魏收入的5%。
這個收入並不是祁魏將來的全部收入,隻有在商業合作中提供服務才會有提成。
而且這個提成不是給王晶花的,是給她經紀公司的。
而她經紀公司祁魏是會占股的,股份也不會少。
這相當於祁魏現在開始養自個的經紀公司了。
王晶花姿態是放得相當的低了,可以看得出來,為了爭取到祁魏,她做出了相當大的讓步。
談到現在,目前來說,祁魏還算滿意。
雖然從後世來看,王晶花是有“反骨仔”屬性的。
後世的她和華藝兄弟因為“分贓不均”而決裂,似乎給華藝兄弟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影響是有,但其實非常有限。
絕沒有媒體誇大其詞說的那樣讓華藝兄弟陷入了傷筋動骨的地步。
況且現在的祁魏和後世的華藝兄弟也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倘若祁魏是真的開了影視公司當了老板,但同時也是王晶花她旗下的藝人。
不出意外還是最賺錢的那個,她肯定想方設法要拉攏的,不會輕易背叛自己的舍棄自己這顆搖錢樹的。
隻要她服務到位,能讓自己滿意,祁魏也不會吝嗇像後世的華藝兄弟那麽一點股份也不給她。
至於王晶花以後會不會欲壑難填。
但要明白一點,哪怕經紀人再好,再會忽悠,也不可能藝人全部被被她牽著鼻子走。
藝人不過是她旗下的籌碼。
但同時,她也不過是藝人爭取利益的一個代表而已。
施舍點股份、幫忙開個人工作室、對du協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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