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律師。
“我幾天能出去?”他臉上滿是不難煩的問道。
現在已是下午,他的臉上還有醉酒後的熏紅,可見他喝了多少酒。
最晚在離去之後,作為失敗者的他心裏糟糕透頂,還未到酒吧,就忍不住在車上喝酒。
“危險駕駛加上襲擊,你這次犯的錯可不小。”
律師一臉嚴肅的說道,但很快又露出了全都在掌握之中的笑容,“不過幸好沒有人員傷亡,事情不嚴重,交了保釋金就可以出了。”
港城就是有錢好辦事,尤其是對他們這種有關係的家庭來說。
“我今天能出去嗎?”他問道。
“至少得幾天。”
“還要幾天,都怪那個賤人!”一聽還要在這裏住幾天,這人氣得破口大罵,無能狂怒的重重錘了幾下桌子。
在得到一旁獄警警告之後,他才收斂下來。
“我絕不讓那個賤人好過!”
他滿臉陰狠,湊在律師耳邊小聲說道:“你幫我聯係下我的那些媒體朋友,將我之前給他們的料全都給我爆出去。”
畢竟在一起這麽久,他對周惠敏是了如指掌,編造的那些料足以以假亂真。
得不到就毀掉,現在惱羞成怒的他已經失去了往日裝出來的風度,開始變得瘋狂。
他要像當初對付劉錫名那樣毀掉她。
祁魏有錢,背後又有鄭東瀚做靠山,他現在確實不敢對祁魏展開報複。
但周惠敏不一樣。
在他看來,像周慧敏這樣的女歌手過了三十歲的價值會逐漸走低,在寶麗金會逐漸被邊緣化,鄭東瀚根本就不會重視她。
他又不是沒看過祁魏那些緋聞八卦,花花公子而已,他一直認為祁魏和自己是同類人,認為祁魏不過是玩玩她的態度,根本就不會花大代價去保她。
另外他又想到了之前調查的東西,說道:“那家夥,在港城還包養了一個女人,就是他和那個賤人合唱的那首.”
“你說的是《好心分手》?”
一聽到《好心分手》這首歌的歌名,就好像在他傷口撒了鹽一般。
他忍住心裏的憤怒,繼續說道:“就是這首歌,就是出演這首歌MV的女孩,叫什麽張柏之的,就是他的女人。”
律師正好是周星星的影迷,對張柏之有印象,勸道:“你說的張柏之,他剛剛參演了周星星的電影《喜劇之王》,這部電影馬上就要上映了,你這個時候搞她,那是和周星星為敵。”
“誰說我要搞她,我隻是想搞她父親而已,我聽說她父親在外麵欠了不少債.”
那人冷笑道,然後在律師耳邊說起計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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