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不僅僅是錢的問題。”
亞瑟開口道:“根據海軍部頒布的《戰爭條例》規定:收到命令而不去執行、遇見有責任攻擊的敵艦而不去進攻、有可能發生戰鬥而不帶動下屬英勇戰鬥的:艦隊司令、艦長、指揮官,應判處死刑或由軍事法庭判處其他徒刑。艦隊中所有人,不勇敢作戰,存在狡詐行為或懦夫似的投降的,應由軍事法庭判處死刑。
雖然現在隻是搞霍亂防治,不是在打仗。但是總歸也算是海軍部下了命令,要嚴厲懲治走私行為。皇家海軍要是碰不見走私船也便罷了,如果碰見了卻不去發起進攻,那該艦艦長絕對難辭其咎。雖然不至於判處死刑,但是褫奪艦長職務卻絕對是跑不了的。”
大仲馬嚼著麵包圈琢磨道:“那隻要艦長願意掏錢擺平下麵不就行了?隻要能收買底下人,那他在船上想怎麽下命令不就怎麽下命令?”
亞瑟問道:“伱應該知道航海日誌這種東西吧?”
“當然知道。難道皇家海軍的航海日誌和法蘭西海軍的航海日誌有什麽不同之處嗎?”
亞瑟開口道:“為了防止你口中的那種情況發生,海軍部明文規定,皇家海軍的航海日誌一共分為三種,一種是船長日誌,一種是航海長日誌,另一種則是軍官日誌。而軍官日誌,並不是隻有一份,而是船上的上尉們人手一份。
在每次航行結束後,這些航海日誌會被統一封存運往倫敦的海軍部大樓進行檢查。如果航海日誌上出現任何一處描述不一致的地方,那麽該船的所有航海日誌撰寫人都會接受單獨審查。一旦被查明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那麽最輕的處理結果也是開除軍籍。
或許航海長這種已經升到頂的普通士官會願意為了錢去鋌而走險,但是大部分上尉們可不會同意就這麽草草結束自己的海軍生涯。更別說,如實記錄艦長的黑賬其實對他們的晉升有利。皇家海軍的艦長位置可是向來緊俏的很,沒有人下來,其他人怎麽上去?”
大仲馬聽到這禁不住嘖嘖稱奇:“看來皇家海軍不僅訓練有素,這些讓人狗咬狗的規定也是一個賽一個的陰險。這下子我可算是明白‘逢敵必戰英格蘭’是怎麽回事了。那可不是逢敵必戰,而是不得不戰啊!
水兵們想要戰利品分成,手下的軍官們時時刻刻盯著你屁股底下的艦長位置,也需要戰績去建立功勳。平時漂在海麵上幾個月也未必能遇到一艘敵艦,好不容易遇到一艘,你如果還想跑,那八成得被底下人綁在帆布上當風箏給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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