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直接在那一把美元之中抓走了大約一半。具體數目也沒清點,反正他們和老唐不用計較太細致。他就是太看不慣蜥王偵探所的這些家夥了,所以能讓他們出糗的事情就絕對要做到底。
看到頭狼不是個善茬,這家夥也有點色厲內荏,最重要的是現在手頭上沒拿著槍。於是他故意說話大聲,把幾個同伴都吸引了出來,包括目高於頂的霍頓。
“亨廷頓,怎麽回事?”霍頓甕聲甕氣地說著,但手中卻拎著那支大口徑的火槍,顯然來者不善。
那個男探員、也就是亨廷頓添油加醋地說了一遍,倒是琳達撇著嘴指出了兩處過分不實之處。不過,總體的情節是對的。
霍頓點了點頭,忽然用火槍指著唐有才的腦袋:“錢,拿來。”
被人用槍指著腦袋,其實是一件非常屈辱的事情,隻有身臨其境才能感受到那種憋屈和無奈。唐有才作為一個耿直漢子當然大惱,但他又不便暴露自己,隻能將麵前四五千美金往前一推:“我一開始就沒說要錢,你們拿去就是了。”
可是這隻有一半,另一半在頭狼的手中。最可氣的是,明知對方都舉著槍索要了,頭狼竟然還是將那些錢往自己口袋裏塞。
於是,槍口一轉指向了他!
“小子,把錢給我送過來!”霍頓獰笑著說,“錢放在手裏舉過頭頂,別耍小花樣!”
頭狼笑了笑:“你個傻比還真敢開槍嗎?”
倒是一旁的唐有才說話了:“霍頓先生我首先要告誡你,這裏是旅店,不是你的靶場。哪怕喪屍距離此處不遠,但現在這裏還是法治社會的管轄之地。你拿著槍對準我就罷了,要是還對準我的顧客那就太無禮了。我會報警的,並且將你們驅離出島國。”
作為一個開店的,這種淡定簡直有點超乎尋常。一般的小老板看到槍、甚至被指著腦袋,哪個不嚇得戰戰兢兢的?
所以唐有才這樣的表現也讓霍頓等人暗暗生疑,不知道水的深淺了。而且真要是發生血案的話,他們肯定會被通緝,而且無法安然離開島國。
想到這裏,霍頓冷笑著一把抓起那四五千美金,冷哼一聲抱著槍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但是頭狼手中的幾千美金是要不回去了,吃了個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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