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沿著食品店繼續向前走,來到花店。在那兒理所當然會有一場“爭吵”,歐維太太一定會用這個詞。但歐維總會辯解說那其實隻是“討論”。歐維取出一張優惠券來,上麵寫著“兩支五十”。既然隻需要買一支,他對櫃員一通擺事實講道理,要隻付二十五。因為五十的一半是二十五。那個手機貼閃片、腦子粘了口香糖的櫃員當然不同意。她反複強調一支三十九,優惠券隻有買兩支的時候才能用。店長不得不登場。然後歐維花了三刻鍾才讓店長幡然醒悟,原來歐維是對的。
其實,老實說店長還是在自己手掌心裏嘟囔了一句,聽起來像“老渾蛋”,然後在櫃員機上狠狠地打上二十五克朗,就好像這都是櫃員機的錯。其實歐維心裏多多少少也是這麽想的。他知道這幫商販葫蘆裏賣的什麽藥,砍上一刀是一刀,但在歐維這兒可沒門。他可是說一不二的人。
歐維在收銀台前取出信用卡。店長不屑地衝一塊寫著“五十克朗以下刷卡消費,加增值稅三克朗”的牌子點點頭。於是就有了這樣的結果。
就這樣,歐維拿著兩支花站在太太麵前。這是原則問題。
“讓我付三克朗,他就做——夢——去吧。”歐維低頭盯著腳下的碎石說。
歐維的太太總是責怪歐維到處與人起爭執,但歐維才他媽沒工夫爭執呢。他隻是實事求是。歐維想知道,他這種生活態度難道就那麽不合理嗎?他可不這麽想。
他抬頭看看她。
“昨天我答應來卻沒來,你一定生氣了吧。”他喃喃道。
她不作聲。
“整個小區都快變成瘋人院了。”他替自己辯解。
“一團糟。如今還得親自出去替他們倒拖鬥車,連掛個鉤子的工夫都沒有。”他繼續爭辯。
他清清嗓子。
“天黑就不能掛鉤子了,你明白的。這樣就不知道燈什麽時候滅了。電表就這麽一直跑,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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