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顏無恥的母女(2/2)

br> 林星竹這邊完全沒想到林芷若會打到一趴,律師一點準備也沒有。


“法官大人,辰辰是我十月懷胎生下來的。親子鑒定隻因為我們是同卵雙胞胎。”林星竹氣得直哆嗦。


“原告,你這邊可有證據。”法官公正的詢問。


林星竹一下子啞了,她當初去國外,算得上是偷渡,許多證件是後期補齊,而給她接生的連氏夫妻也在國外,無法回國作證。她哪裏拿的出證據。


這時,林芷若那邊的律師有話說:“法官大人,我們這邊有充足的證據。我們這邊有當時林芷若小姐的入院證明,隻是考慮到隱私,我們當時寫的是婦科病。同事,白慧珍女士,保姆童阿姨,已經護士田小米都可以作證。其中,白慧珍女士和田小米女士都到場了。”


林星竹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她扭頭看向慢慢走向證人席的白慧珍,隻覺得心如刀絞。她曾經覺得白慧珍偏愛,可如今她哪裏是偏愛。她在做偽證,在替林芷若作偽證誣陷自己。


也許感覺到林星竹的目光,白慧珍低下頭,不敢去看大女兒。可她無論如何也不能看林芷若進監獄。


“請證人陳述證詞。”


“法官大人,林芷若來我醫院時,的確懷孕數月。當時,考慮到林芷若小姐的身份以及身體情況,我們曾建議過無痛人流。但林芷若小姐拒絕了,她說要再考慮一下。在她離開醫院的時候,還懷著孩子。按照時間推斷,林芷若小姐腹中的孩子如果足月生產,和林景辰年齡一致。”田小米將當時林芷若看病的情況描述了一遍,證據指向林芷若是無辜的。


但她的話,隻能證明林芷若懷孕,不能說明林景辰就是林芷若腹中的孩子。


法官又看向了白慧珍。


白慧珍顫抖的握住話筒,愧疚的看了眼林星竹,斷斷續續的說:“法官大人,站在這個證人席上,我很愧疚。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是我十月懷胎的孩子。我相信她們隻是一時糊塗,隻是姐妹鬧矛盾。”


法官重重的敲了敲桌麵:“請證人直接稱述證詞。”


白慧珍歎息一聲,道:“五年前,我小女兒林芷若未婚先孕。開始我們並不知情,直到她的肚子慢慢凸顯,隱瞞不下去。我當時希望人流,但我帶她到醫院,已經來不及了。沒辦法,我們隻能允許她生下孩子。是個男嬰,我當時挺高興的。”


“當時當年的經濟情況,大家都知道。林家差點破產,林芷若作為當時的繼承人,公司主要管理者,絕對不能出任何緋聞,汙點。沒有辦法,我們想起了她的姐姐,我的大女兒林星竹。當年因為一場車禍,我氣得將她趕出家門。我想把孩子放她那,血濃於水,也可以修補我們的親情。哪知道,現在她不讓林芷若把孩子帶回來。”


白慧珍說著還擦了把淚水,模樣逼真極了:“我想可能是星竹帶了四年多的孩子,感情深,不願意放手。我以為慢慢開解會好的,哪知道芷若帶辰辰去見爸爸,就會鬧出拐賣孩子的事情。法官大人,我講完了,但我的兩個孩子都是無辜的,他們隻是鬧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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