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木森的流浪之旅(4/4)

歌,成名不過兩年多,就算他確有‘冠絕天下’的本事,也不該不打聲招呼就走了,不論他本意為何,是否真有十萬火急之事,這對於鳳凰君,對於軒轅世家,都是一種藐視。


紫電風雷棍請命:“請大將軍許末將領兵拿他回來。”


“他應該往龍都去了。”


軒轅清河告訴了紫電風雷棍軒轅不歌的去向,她希望紫電風雷棍能把軒轅不歌帶回來,希望可以應軒轅不歌之請為他複彈那首胡亂撥弄似是而非的曲子。


鳳凰君攔住紫電風雷棍:“我知道你是在為我惱怒,無須如此,我若隻有這點度量,也就不配做你的將軍了。”


紫電風雷棍不再說什麽。


鳳凰君還在想著軒轅不歌。“這個渾身是迷的男人,到底在經曆著怎樣的人生。”鳳凰君無論如何也無法停止去想。


鳳凰君叫參軍:“讓兩個機靈點的去盯著他,不要跟的太緊,知道他都幹了些什麽就行。”


“已經派人去了。”參軍回答。


這是當然的。有人曾把他和紫電風雷棍並舉,比作鳳凰君的大腦和刀。鳳凰君的心裏所想,十之八九逃不過他的眼睛裏。


為了做好鳳凰君的大腦,他連名字都舍棄了。即便是在龍翔軍內部,知道他真實身份姓名的也隻有鳳凰君一人而已。之外的人,就算是軒轅城主軒轅永敕以及與他同為鳳凰君左膀右臂的紫電風雷棍也隻知道他是龍翔軍的參軍,是個城府極深精於算計的人。


因為他從不透露來曆姓名,‘參軍’就成了他的名字。


木森讀著這一段,癡癡的笑了,他覺得這一段寫的實在太好了,喜歡一個人,說不清楚有多喜歡,但就是見到她的時候,就一切都變了。


或許,一開始不過是見色起意,一開始不過是懷揣不純潔的夢想去接近,但是慢慢的,她就變成了一種信仰。


不管別人說什麽,說是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也好,說是因為得不到才會如此思戀也好,但是,她已經成為了信仰,這是肯定的。


為了她,可以舍棄一切,甚至舍棄這個名字,這個身份。


沒什麽可惜的,也沒什麽不舍得,人生在世,本就是為一人擇一城居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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