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她有什麽理由,不管她做出怎樣的辯解,當她站在木森的一邊的時候,這個帽子就已經結結實實的扣在了她的頭上。
雖然李可兒並不在意別人怎麽看她,但是無故被扣上這樣一個帽子,她還是覺得冤枉。
可是又有什麽用呢,不管她如何喊冤,反正都沒有人會聽她說一句。
這個道理李可兒是最明白不過的了,在她還很小的時候她就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一種罪名,叫做才華。擁有才華本身就是一種罪,你又怎麽能夠期望得到別人的諒解呢。
關於人的原罪的論述很多,可是從來沒有一種是說天賦、才華、努力這些是罪的,可是李可兒偏偏就認為這些都是罪。
隻不過這些罪不是自己攜帶的,而是別人附加給我們的。是這個社會附加給我們的。那麽,我們是該說這個社會有罪,還是自己有罪呢?
當然是自己有罪,因為這個社會不承認自己有罪,有罪的人就變成了我們自己。
沒有真正見過黑暗的人,是不會懂得黑暗的可怕的,而真正見過黑暗的人,都忽視了這一片黑暗。因為他們知道,與黑暗抗衡的結果,不是墮落到黑暗之中,就是被光明灼燒而死,而不論是哪一種,都不是好的結果,想要一個好的結果,唯有忽視黑暗,默默的走到光明之中。
可是,李可兒就是不願意屈服,雖然她也沒有做什麽不屈服的事情,可是她的嘴就是很硬,就是無論如何也說不出‘你贏了’這三個字,所以,她跟這個罪名對坑著,既不服輸,也不去招惹。
媽媽跟姐姐這麽調侃她,李可兒氣不打一處來,決定要向她們散狗糧。李可兒望著盤在裏的回鍋肉,嬌滴滴的說:“好肥,想吃瘦的。”
木森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挑選了兩片半肥半瘦的,把瘦的夾了給李可兒。整個過程熟練的讓人以為她們經常會這樣做。
李可兒嘟著嘴:“雖然我是很高興,但是,你也太熟練了。”原本她是想要撒狗糧的,結果自己喝了一壇老陳醋。李可兒一邊吃著木森夾給她的瘦肉,一邊氣呼呼的不知道該高興還是不該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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