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上門的一瞬間,她突然覺得,自己不應該這麽做的,李可兒已經十四歲了,她已經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麽不應該做什麽了。
既然這樣,她也就這樣做了:把選擇權交給李可兒,不管她的決定是什麽,她都會尊重。這是她作為一個母親,該做的。
對李可兒來說,雖然母親的這個決定讓她很不開心,但她也知道,如果母親管著她,開心隻是暫時的,用不了一年,她會比現在更加叛逆。所以,她當然也是選擇一個人去看這個世界。
說是一個人,但其實父母已經給她安排好了接下來的路,不管她走到哪裏,父母都在保護著她。
當然,父母對李可兒的安排,可能跟別的父母不太一樣。李可兒的父母商量之後覺得李可兒有相當的獨立能力,所以決定放她的自由,在她不會受到嚴重傷害的前提下讓她自己選擇要走的路,不管她幹什麽,隻要她不會受到嚴重的傷害,他們都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而李可兒,開始的時候還是有點難過的,那時候李可兒覺得,父母是在宣布她的權利,父母是在用權利跟她說話,而不是用親情。
不過,從小被忽視的李可兒已經形成了泰然自若的習慣,她微笑著接受了父母提出的條件,答應父母會保護好自己,然後跟離開了家,去了另一座城市。
對李可兒來說,離開家這個行為,是一切的開始。她離家出走的那天,從家裏出來是半夜,原本是說好的要等爸媽送她去車站的,但是她不願意,從一開始,她就不願意讓父母送她。因為她覺得父母根本不愛她,父母對她的所有行為,不是因為親情,隻是因為他們之間的那一點可笑的血緣。
所以,她從一開始就想好了,不要父母送,不要任何人送,她要偷偷走。
她一個人拖著沉重的行李箱上了出租車,她已經不是第一次出門了,父母的眼睛都盯著姐姐的時候,她已經知道要如何保護自己,所以即便是半夜,她也絲毫不害怕。
為了不被父母發現追上,李可兒的每一站都是掐著時間的,出租車到車站的時候距離檢票還有一些時間,她就讓出租車帶著她繞了一些路。
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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